8月24日涞水县初筛阳性人员康某某活动轨迹

更新时间:2022-08-25 14:09:25作者:未知

8月24日涞水县初筛阳性人员康某某活动轨迹

  涞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新冠肺炎初筛阳性人员康某某活动轨迹的公告

  广大居民朋友:

  2022年8月23日在我县全员核酸筛查时,检出新冠肺炎初筛阳性人员一名,现将其8月17日—23日在我县的活动轨迹公告如下:

  8月17日

  12:52到济南东站乘坐G2094次06车05D座前往石家庄;

  15:20到达石家庄站,在候车室等待;

  18:08从石家庄站乘坐G616次06车02F座前往高碑店;

  18:56到达高碑店东站。出站后打出租车(具体信息不详)返回涞水家中;

  20:23到涞水家中,回家后未外出,无外来访客。

  8月18日

  12:10骑电动车去东大街核酸检测点做核酸,采集完后骑电动车返回家中;

  16:09到楼下聚朋超市购物,后返回家中;

  19:04通过美团外卖平台点餐,19:23外卖员送至家门口;

  19:56再次到聚朋超市购物,停留时间3分钟;

  23:40前往润城苑B区小区门口如邻超市购物,后返回家中,未外出,无客来访。

  8月19日

  未外出。

  8月20日

  17:05骑电动车前往东大街核酸检测点做核酸;

  22:55前往聚朋超市购物,后返回家中,未外出,无客来访。

  8月21日

  未外出。

  8月22日

  17:19聚朋超市购物,后返回家中;

  23:33再次到聚朋超市购物,后返回家中,未外出,无客来访。当日出现流涕、咽喉不适症状。

  8月23日

  16:55前往西关村国云诊所就诊。当天下午全员核酸初筛阳性。

  请与其有上述相同轨迹的人员立即向属地乡镇、村(社区)、工作单位、县疾控中心或县防控办主动报备,做好健康监测,听从居委会管理通知;一旦发现发热、乏力、咳嗽、咽痛、嗅(味)觉减退或丧失、头痛、肌肉酸痛、腹泻等症状,到定点筛查医院就诊,就诊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请广大群众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时刻增强个人防护意识,保持“戴口罩、一米线、勤通风、常洗手、不聚集、用公筷”等良好生活习惯,主动接种新冠疫苗,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身体健康。

  近七日内有疫情报告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要主动向所在乡镇、村(社区)、单位报备,如刻意隐瞒、谎报行程、不配合调查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涞水县疾控中心电话

  0312—4522346

  涞水县防控办电话

  0312—4569571

  涞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8月24日

本文标签: 涞水县  核酸  家中  超市  高碑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