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镇雄寻找新冠肺炎病例次密接人员的紧急通告

更新时间:2022-08-29 11:30:18作者:佚名

8月28日镇雄寻找新冠肺炎病例次密接人员的紧急通告

  镇雄县关于寻找新冠肺炎病例次密接人员的紧急通告

  2022年8月28日,接江西省鹰潭市余江区推送的协查信息,因胡某甲、胡某乙、胡某明、胡某省、胡某国5人与新冠肺炎病例有暴露接触史,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目前5人已在我县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现将5人主要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8月26日:11:00,胡某甲、胡某乙、胡某明、胡某省、胡某国5人自驾车(浙G0Z1S3)从浙江省金华市永康东收费站上高速;14:40,到达江西省鹰潭市龙虎山服务区停车加油,约停留10分钟;18:48,在湖南省湘潭服务区就餐、加油,微信支付信息“湘潭服务区北区东方速度买单”。

  8月27日:00:39,在湖南省辖区内一高速服务区购买水,微信支付信息“湖南好相惠连锁超市管理有限公司”;03:46,在贵州省遵义市虾子服务区仁大加油站二站加油;05:00,到达毕节水箐服务区;06:00,到达镇雄北收费站;08:16,胡某乙在五德镇一超市购物,微信支付信息“那些年”;08:31,胡某明在五德镇桥头边商店买烟,微信支付信息“龚*菊百货店”;09:00,到达五德镇新田村家中;09:18胡某乙在“海子边商店”买烟;14:12胡某国在“海子边商店”买烟。

  8月28日:10:19,胡某乙、胡某省、胡某明3人在“海子边商店”买烟;15:30,胡某甲、胡某乙、胡某明、胡某省、胡某国5人由120车辆闭环转运至县城留观点集中隔离观察。

  8月26日至8月28日,凡与胡某甲、胡某乙、胡某明、胡某省、胡某国5人行动轨迹有交集,以及有上述同一时间段去过同一地方的人员,请立即向县疾控中心或居住地乡镇(街道)报告。

  特别提示:新冠肺炎为“乙类甲管”传染病,对因瞒报、谎报、不报及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同时,请广大人民群众及时关注官方发布信息,做到不信谣、造谣、传谣。对故意散布虚假信息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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