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发布关于全面做好当前疫情防控有关事项的通告(8月31日)

更新时间:2022-09-01 07:17:56作者:佚名

庄河发布关于全面做好当前疫情防控有关事项的通告(8月31日)

  关于全面做好当前疫情防控有关事项的通告

  庄疫指发〔2022〕26号

  鉴于当前大连市疫情严峻复杂形势,为有效防范疫情传播的风险,切实保障全市广大市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全面做好当前疫情防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入庄提前报备

  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所有庄河市域外来(返)庄人员须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村)、宾馆酒店报备,其中:大连市域内来(返)庄人员须持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及出发地社区(村)开具的证明材料;大连市域外来(返)庄人员须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落实入庄即检,并在入庄第三天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对隐瞒行程信息、隐瞒与确诊病例或者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等,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二、非必要不离庄

  1、确需离庄赴大连其他区市县人员,需持身份证原件到乡镇(街道)社区(村)指定地点办理离庄证明,同时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需离连的人员,须向所在社区报备,并持国务院通行卡、辽事通健康码绿码以及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离连。

  2、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在履行上述程序同时,须单位主要领导审批。

  三、做好主动报备

  凡8月25日以来到过大连各区市县来(返)庄人员,请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报备,并按照要求配合社区(村)落实好疫情管控措施,履行好个人防控义务。

  四、规范N95口罩佩戴范围

  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通勤班车、道路客运车辆司机(乘务员),商超、农贸市场等经营场所从业人员须佩戴N95或以上级别口罩。

  五、积极参加核酸检测

  全体市民要积极主动参加核酸检测,做到不缺一户、不落一人、应检尽检。在核酸检测期间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间隔,不交谈、不聚集、不吸烟、不随地吐痰。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六、时刻注意个人防护

  1、全体市民要加强自我健康监测,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养成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少聚餐等良好卫生习惯,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出入公共场所等应积极配合验码、测温。

  2、市民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拨打120急救电话或乘坐私家车“点对点”到市中心医院发热门诊排查,并全程佩戴N95口罩。对拒不配合防疫要求,故意隐瞒旅行史和接触史,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并纳入个人诚信记录。

  七、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相关企业、重点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员工或从业人员健康监测,严格落实重点人群核酸检测频次,加强场所消毒消杀,张贴并督促相关人员扫场所码。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加强预警监测

  发热门诊、医疗机构、药店、诊所等要充分发挥“哨点”作用,坚决做到疫情早发现、早报告,快速处置,精准管控。

  九、做好出行规划

  市民在庄河市域内出行,应规划好行车路线,尽量选择普通公路出行。

  十、强化货运车辆管理。

  大连市域内来(返)庄货运车辆司乘人员须持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且提前24小时通过单位、社区(村)向目的地乡镇街道报备;交通服务站对入庄货运车辆驾驶室粘贴封条,标明入庄时间;司乘人员非必要不下车,由乡镇街道按“两点一线”要求全程管控;当日无法离庄的域外货运车辆,实行集中管理,费用自理,司乘人员不得与社会面接触;货运车辆司乘人员在集中管理点免费进行核酸检测后离庄,严格按照离庄规定要求,履行相关程序。集中管理点位于庄河市大郑镇通达酒店,联系电话:0411-89133333。

  十一、当好防疫监督员。

  请广大市民积极参与防疫工作,相互监督,不做防疫旁观者、局外人,特别是针对域外来(返)庄不报备、不参加核酸筛查、不遵守居家隔离或者居家健康监测规定等行为,要及时向所在乡镇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进行举报。

  十二、以上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发展形势进行实时调整,如大连市防指发布最新防控政策,以大连市防指发布为准。

  特此通告。

  庄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指挥部

  2022年8月31日

本文标签: 核酸  疫情  大连市  报备  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