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7时起陇西县解除静默管理

更新时间:2022-09-02 09:23:29作者:未知

9月2日7时起陇西县解除静默管理

  陇西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第51号)

  为有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有关规定,经市县专家分析研判,现将我县解除静默管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自2022年9月2日7时起全县解除静默管理,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二、全县按照高、中、低风险区进行管理。县城区(巩昌、文峰城区)实行临时管控,具体管控范围和时间按疫情防控需要随时调整。临时管控区域加大生活物资保障,按需配送到区到户。

  三、高风险区实行区域封控措施,期间“足不出户、上门服务”;中风险区实行区域管控措施,期间“人不出区、错峰取物”;高、中风险地区以外的其他地区人员必须服从村(社区)管理,做好“个人防护、避免聚集”,做到解封不解防、放开不放松。

  四、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办公实行单位与居住地“点对点”,并切实加强办公场所管理,所有工作人员到办公场所必须严格落实“一扫三查”措施,确保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五、对运输生产生活、医疗防护物资以及从事道路运输“点对点”运转车辆和人员,在严格落实消毒、封闭管理等各项防控措施的基础上,保障其通行顺畅,其余车辆未经准许,不得上路。

  六、广大群众非必要不出行,确需出行的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中高风险区除外),并全程做好个人防护。

  七、所有县外来陇返陇人员,必须提前3天向所在村(社区)报备,对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陇返陇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来陇返陇,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如不具备居家条件,实行集中隔离;对7天内有低风险地区(中风险区、高风险区所在县级行政区的其他地区)旅居史的来陇返陇人员,进行“落地采”后,三天内完成两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

  八、扎实开展“最小无疫单元”创建活动,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全面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的四方责任,对落实防控责任不力的,严肃问责。以上措施自2022年9月2日7时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

  陇西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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