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在南京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更新时间:2022-09-02 16:11:41作者:佚名

外地人在南京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办理条件及材料:

  内地居民

  男女一方或双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江苏。

  可以在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在经常居住地申请办理的,须提交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

  现役军人

  1.现役军人部队驻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江苏省。

  2.现役军人另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江苏省。

  可以在部队驻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另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

  预约方式:点击查看办理流程

  冷静期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本文标签: 常住  户口所在地  婚姻登记  机关  居住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