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火炬开发区人才公寓申请公告

更新时间:2022-09-02 16:21:57作者:佚名

中山火炬开发区人才公寓申请公告

  中山火炬开发区人才公寓申请公告

  各相关单位:

  根据《火炬区人才公寓管理办法》(中开管办〔2017〕170号)文件精神,结合火炬开发区人才公寓存量情况,现推出20套人才公寓面向区内广大人才优惠使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寓位置及数量

  科技新城得能东路中山火炬开发区创业园人才公寓B栋(单间共计20间)。

  二、申请条件及材料

  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一)注册地与税收征管地均在火炬开发区的企业所引进的人才;

  (二)具备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有国家职业资格技师及以上技能等级,与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合法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在本区交纳社会保险;

  (三)在中山市没有自有住房(含配偶)。

  申请材料:

  (一)《火炬区人才公寓租住申请表》原件(一式一份);

  (二)人才身份证(护照)、结婚证(已婚者)、劳动合同、社保凭证、人才证、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鉴定)、职称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四)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原件。

  三、申请类别及补助标准

  (一)经认定的火炬区领军人才、中山市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第六层次及以上)、海外高层次创新人才、博士研究生人才,可免费租住人才公寓,免租期3年;

  点击查看:中山市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划分

  (二)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含高级技师),可优惠租住人才公寓,每人支付租金200元/月,优惠期2年;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含技师),可优惠租住人才公寓,每人支付租金300元/月,优惠期2年;

  四、公寓安排原则

  1.申请人数未超公寓数量的情况。以报名顺序作为安排优先次序的依据;

  2.申请人数超过公寓数量的情况。以“三、申请类别及补助标准”中的次序作为安排优先次序的依据,相同条件下以报名顺序作为安排依据;

  3.人才公寓原则上安排近3年引进的人才周转之用,同一单位限报2人。

  五、申请时间及流程

  9月5日起至9月9日(逾期不接受报名),用人单位或个人将申请材料提交到中山国际人才港火炬开发区服务中心窗口(中国中山留学人员创业园A区综合楼一楼),审核结果10个工作日内在火炬区官网上公布。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梓铭

  咨询电话:85310070

  附件:火炬区人才公寓租住申请表

  中山火炬开发区组织人事办公室

  2022年9月1日

本文标签: 人才  公寓  中山  开发区  租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