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银川市优秀返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补助申报指南(申报条件+时间+地点)

更新时间:2022-09-02 16:32:26作者:佚名

2022年度银川市优秀返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补助申报指南(申报条件+时间+地点)

  2022年度银川市优秀返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补助工作申报指南

  银川市2022年度优秀返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补助申报工作开始啦!根据“塞上骄子”、海外留学人员等返乡人才在银创新创业项目的营业收入或纳税或吸纳就业人员情况,给予最高50万元补助。

  一、政策依据

  根据《银川市优秀返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补助办法》(银人才组〔2019〕9号)《2022年度银川市优秀返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补助工作方案》(银人才发〔2022〕32号)有关规定。

  二、申报对象

  返乡回银创新创业的优秀人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报:

  1.在区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含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外全日制高校)学习归来的宁夏籍学生(自申报通知下发之日起毕业不超过5年的毕业生);

  2.近三年在区外工作且在当地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宁夏籍人才;

  3.在区外自主创业(含企业法人、所有人、股东或合伙人)且企业近两年正常纳税的宁夏籍人才;

  4.曾来宁工作、从军、学习或直系亲属在宁工作生活的等各类优秀人才。

  三、申报条件

  返乡回银创新创业的优秀人才申请优秀返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补助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项目的返乡人才须为申请企业法人、所有人、股东或合伙人;

  2.申请企业须在银川依法登记注册并连续正常营业6个月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符合银川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省(区)、市相关产业、环保、安全等政策,具有一定市场潜力并产生一定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等;

  4.自申报通知下发之日,近三年内注册的企业;

  5.申报人及申报企业均无不良诚信记录;

  6.申报人及申报企业无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7.每名返乡人才只能申报1个创新创业项目。

  四、项目补助类别及金额

  根据项目申报的营业收入、纳税及吸纳就业人员(指在企业名下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人员,其中人力资源服务外包、劳务派遣或以其他代理方式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不计入其中)情况,将优秀返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补助分为三类,并按以下量化条件审定(须至少满足每类项目中的其中一项条件 )。

  一类项目: 要求项目申报上一年度或前三年平均营业收入3000万元以上,纳税150万元以上,吸纳就业人员100人以上,补助40-50万元。

  二类项目: 要求项目申报上一年度或前三年平均营业收入1500万元以上,纳税80万元以上,吸纳就业人员50人以上,补助20-40万元。

  三类项目: 要求项目申报上一年度或前三年平均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纳税30万元以上,吸纳就业人员10人以上,补助5-20万元。

  五、申报时间及受理部门

  即日起至2022年9月15日,返乡人才可向项目所在地的县(市)区、园区或市直各有关部门申报(受理点联系方式附后)。

  六、评审程序

  1. 资格初审。 各县(市)区、园区及市直有关单位要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提出初审意见,符合条件的在其申报表中明确推荐意见后连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市委人才工作局。

  2. 专家评审。 市委人才工作局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项目补助层次及补助金额,提出建议项目名单。

  3. 征求意见。 对建议项目名单征求纪委监委、公安、税务等相关单位意见,同时,通过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申报人及其所属企业进行信用核查。

  4. 确定支持。 征求意见无异议后,提请银川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定,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由市委人才工作局联合相关部门下发项目补助文件。

   、申报材料

  1.《银川市优秀返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补助申报审批表》和《申报银川市优秀返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补助汇总表》(见附件)各一式三份;

  2.符合返乡回银创新创业优秀人才的证明材料;

  3.申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申报企业近3年的年度财务报表,纳税证明及员工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5.企业运营情况、项目实施情况以及带动就业情况说明。

  附件:

  申报受理点

  一、县(市)区、园区受理点

  1. 兴庆区

  受理单位:兴庆区组织部干部人才办

  地 址:兴庆区人民政府7楼712室(北京东路471号)

  联系电话:0951-6715360

  2. 金凤区

  受理单位:银川市金凤区党委组织部人才办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721号金凤区政府409室

  联系电话:0951-5035047

  3. 西夏区

  受理单位:银川市西夏区委组织部人才室

  地 址:西夏区丽子园北街与贺兰山路交叉口

  西夏区行政中心十楼1005室

  联系电话:0951-8575560

  4. 永宁县

  受理单位:永宁县委组织部人才办

  地 址:永宁县杨和南街县政府大院组织部301室

  联系电话:0951-8481183

  5. 贺兰县

  受理单位:银川市贺兰县委组织部人才办

  地 址:贺兰县创业东路贺兰县政务中心B座504室

  联系电话:0951-8061209

  6. 灵武市

  受理单位:灵武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

  地 址:灵武市灵州大道党政大楼9楼

  联系电话:0951-4033939

  7.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

  受理单位: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劳动局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东巷108号

  开发区管委会一楼东侧审批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0951-8688320 0951-5062867

  8. 银川综合保税区

  受理单位:银川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银川市灵武市临河镇二道沟村银川综合保税区

  办公楼302室

  联系电话:0951-8882655

  9. 苏银产业园

  受理单位:苏银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地 址:银川市苏银产业园智慧研发大厦9012室

  联系电话:8634790

  二、部分行业主管部门受理点

  1. 市委宣传部

  受理单位:银川市委宣传部干部人才科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66号行政中心1130室

  联系电话:0951-6888452

  2. 市教育局

  受理单位:银川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66号行政中心730室

  联系电话:0951-6888715

  3. 市科技局

  受理单位:银川市科技局外国专家服务科(科技人才科)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66号行政中心1号楼410室

  联系电话:0951-6888733

  4. 市农业农村局

  受理单位:银川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人事科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66号行政中心927室

  联系电话:0951-6889571

  5. 市文旅局

  受理单位: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广电科教科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泰康街8号

  联系电话:0951-6889030

  6. 市卫健委

  受理单位: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处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66号行政中心2号楼414室

  联系电话:0951-6889065

  7. 市国资委

  受理单位:银川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组织人事科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66号行政中心1号楼606室

  联系电话:0951-6889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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