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消费券餐饮券使用范围

更新时间:2022-09-06 13:42:16作者:佚名

湖北消费券餐饮券使用范围

  餐饮券使用范围

  设20元、50元、80元3种面额,限用于餐饮门店(含实体餐饮门店的外卖)。

  具体使用商家可以在各大领券平台页面查看,如下方以翼支付为例

  以下是小编本人截取的适用商家

  具体商户可在翼支付App中“翼支付App-我的-代金券-适用商家”查询。抢领的消费券可在符合条件的商户通过翼支付“付款码”或“扫一扫”使用核销,当实际消费金额达到指定消费额度即可直接抵扣。

  领券之前就可以查看,可以自行查看一下,有助于抢券哦~

  使用须知

  消费券可与平台、机构和商户各类优惠叠加使用。扣除平台、商家等各类优惠后的单笔消费金额须达到消费券面额3倍及以上方能使用消费券。比如,核销1张面额20元的消费券,扣除其他各类优惠后的待支付金额需达到60元及以上。单笔消费仅限使用1张消费券。核销时不找零、不变现,禁止倒买倒卖。每张消费券在支付后自动核销。

  消费者抢领的消费券使用截止时间为从消费券投放次日开始计算的第7日24:00,逾期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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