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关于开展全市新冠病毒核酸筛查的通告(9月15日)

更新时间:2022-09-15 09:12:30作者:智慧百科

登封市:关于开展全市新冠病毒核酸筛查的通告(9月15日)

  登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开展全市新冠病毒核酸筛查的通告

  (2022年2号)

  为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强化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防止疫情隐匿传播,经研究,决定于9月15日开展全市新冠病毒核酸筛查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采样时间

  9月15日7:00—13:00完成市域内所有居民采样工作。

  二、采样对象

   参与核酸筛查区域所有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居民因短暂外出等原因无法在核酸筛查期间参与我市核酸检测的,可在通告发布后,自行在当地进行核酸检测,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报备。

  全市农村地区居民13日以来参加过核酸检测的可不参与本轮核酸筛查; 开展核酸筛查当日的常态化核酸检测暂停开展。

  三、采样地点

  采样点分为固定采样点和流动采样点,请居民按照社区(村)、小组工作人员的组织安排,原则上到就近采样点进行采样检测。

  四、特别告知

   (一)对不参加本轮核酸筛查的居民,将短信提醒。造成疫情传播的,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本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请居民积极配合采样工作人员做好样本采集工作,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三)请居民根据社区(村)组织安排,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确保不漏一户一人。有智能手机人员现场出示“郑好办”APP中的核酸检测登记二维码(或郑好码),无智能手机人员请携带提前打印的纸质核酸检测登记二维码(或郑好码)。

  (四)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人员未超过48小时人员不参加检测,但必须及时向社区(村)工作人员说明情况,提供证明并做好登记。

  (五)请居民在参加采样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全程规范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并保持2米以上间隔,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按照现场工作人员指引有序完成采样工作,自觉维护现场秩序。

  登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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