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18日清镇市全员核酸检测安排

更新时间:2022-09-16 11:29:25作者:智慧百科

9月16日-18日清镇市全员核酸检测安排

  清镇市关于在全市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的通告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为有效阻断疫情蔓延,切实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成果,经市疫情防控现场处置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9月16日-18日连续三日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保持相对静止

  核酸检测期间,全市区域内保持相对静止,做到如下几点:

  1.全市区域内所有市民群众务必在每日凌晨0时起居家不出,静等工作人员通知,待每日全员核酸检测完毕后方可有序恢复流动(临时管控区域除外)。

  2.全市区域内所有车辆一律禁止上路行驶(疫情防控、城市运行保障、应急处置、紧急就医等特殊应急车辆除外),待每日全员核酸检测完毕后方可上路(临时管控区域除外)。

  3.所有商铺、经营场所核酸检测期间暂停营业(疫情防控保供企业除外)。

  4.未承担疫情防控工作任务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职工、志愿者在核酸检测期间居家参加检测。

  二、保持有序检测

  1.检测期间必须严格规范佩戴口罩,按照现场工作人员指导,以家庭为单位,每次排队不超过5个家庭,每1家庭保持5米以上距离,检测后立即返回居所,不逗留,不聚集。

  2.48小时内接种新冠疫苗人员不进行核酸采样。发热(体温≥37.3℃)、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的人员不在村(居)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应主动告知村(居)或现场工作人员,并按照属地的安排进行核酸采样。

  3.如因重大疾病、重度残疾、行动不便等原因无法到集中采样点采样的特殊群众,请提前向所在村(居)报备,组织上门采样。

  三、严格追究责任

  请广大市民群众积极配合,自觉履行疫情防控法定义务,认真执行疫情防控政策规定,无故不参加统一组织核酸检测、阻碍疫情防控公务、违反相关防疫政策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清镇市疫情防控现场处置指挥部

  2022年9月15日

  (以上内容由微观清镇发布于2022年9月15日,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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