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嘉兴低申请指南(条件+流程+材料)

更新时间:2022-09-16 19:32:53作者:智慧百科

2022年嘉兴低申请指南(条件+流程+材料)

  2022年嘉兴低申请指南

  申请条件:

  凡持有市区城市常住居民户口(不含暂住市区户口的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为救助对象。下岗职工、失业人员、离退休人员和在职职工,在领取基本生活费、失业保险金、离(退)休养老金和职工工资后,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列为救助对象。

  注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一)家庭成员中满18周岁未满60周岁(女50周岁,以下简称就业年龄)且具有劳动能力的,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劳动部门或街道办事处等提供就业机会的。

  (二)违反省、市计划生育条例超计划生育且未落实补救措施的。

  (三)具有吸毒、赌博且屡教不改等不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

  (四)具有市区居民户口但长期不生活在市区者。

  (五)拥有自己出资购买的非生活必需的耐用消费品(参照市统计局城调队住户抽样调查样本口径)且日常实际生活消费明显高于市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申请流程:

  凡符合救助条件的市区居民家庭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或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进行网上申请受理 ,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填写《嘉兴市市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审批表》。

  申请材料:

  凡符合救助条件的市区居民家庭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填写《嘉兴市市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审批表》。

  有关证明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一)户主书面申请书。

  (二)户主身份证复印件。

  (三)由单位或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经济收入证明。

  (四)由单位或部门出具的与户主家庭成员有抚养或赡养关系的亲属的经济收入证明。

  (五)由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户主、与户主家庭成员有抚养或赡养关系的亲属的基本情况证明。

本文标签: 户主  市区  家庭成员  居民  最低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