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出租汽车行业倡议书(2022年3月15日)

更新时间:2022-03-25 18:30:07作者:佚名

青岛市出租汽车行业倡议书(2022年3月15日)

  

  (图源:截取自青岛交通)

  青岛市出租汽车行业倡议书

  青岛市出租汽车行业同仁们:

  时值本轮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关键时期,为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健康安全,全市巡游、网约出租汽车企业、驾驶员要坚决响应上级号召,积极有序参与防控工作,坚决遏制疫情扩散,夺取本次疫情防控遭遇战、阻击战、歼灭战的胜利。在此,青岛市出租汽车协会发出如下倡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我们要坚决贯彻落实青岛市委、市政府的各项部署和工作要求,深刻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严峻性。高度重视疫情危害风险,始终把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认真践行社会责任,强化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在疫情防控前线传承弘扬岛城出租车“红飘带”精神。

  二、强化防控意识

  牢树“疫情防控,从我做起”理念,自觉加强疫情防控知识教育学习,提高自我疫情防控意识,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发挥人车单元格防控作用,宣传引导乘客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健全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发现异常早报告、早处置,接到疫情流调通知的,快速如实提供营运行程信息。自觉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和疫苗加强针接种,切实维护社会、行业健康稳定。

  三、贯彻防控要求

  认真贯彻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机制《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2021年8月版)》、交通运输部《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第六版)》和各部门具体防疫要求。严格执行出租汽车驾驶员每3天1次的核酸检测要求,确保“应检尽检”,未按要求完成核酸检测的,自觉杜绝上岗营运。保证做到巡游出租车避免进出中高风险地区,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向进出中高风险地区的跨城出租车派单。

  四、落实防控责任

  坚持每天出车前、收车后自测体温(高于37.3℃不得上岗),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增加车辆消毒频次,每运次完毕开窗通风,引导乘客后排乘坐,提倡移动支付。坚持要求乘客全程配戴口罩,查验乘客健康码,对经劝阻仍不佩戴口罩或拒不出示健康码的乘客,拒绝提供运输服务,并留存相应证据。发现“非绿码”等异常应立即终止营运、停车报告相关部门并配合处置。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敬请全市出租汽车行业同仁们,众志成城,携手共进,全力以赴落实好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为广大乘客的安全出行保驾护航,为疫情过后青岛更美好的明天贡献我们出租人的力量!

  青岛市出租汽车协会

  202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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