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关于开展城区(含县、县级市城区)常态化区域核酸检测工作的通告

更新时间:2022-09-18 15:54:25作者:智慧百科

衡阳市关于开展城区(含县、县级市城区)常态化区域核酸检测工作的通告

  衡阳市关于开展城区(含县、县级市城区)常态化区域核酸检测工作的通告

  根据省、市疫情防控工作统一安排,中共衡阳市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于2022年9月16日至10月31日在城区(含县、县级市城区)开展常态化区域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检测对象和范围:

  衡阳市城区(含县、县级市城区)辖区内的居民。

  二、检测时间:

  9月19日-10月31日,每7天检测一次,具体采样时间以各县市区的街道、社区、单位通知为准。

  三、采样地点:

  由各县市区统一安排,分区域、分时段到指定地点进行采样。如有临时变动,请及时关注官方媒体发布的信息。

  四、注意事项:

  1.请居民朋友根据社区通知,做好个人防护,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出示湖南省居民电子健康码,前往核酸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单独前往采样、不会使用智能手机的老人,请准备好身份证和记有手机号码的小纸条;没有身份证的儿童,请家长随身携带打印好的24小时电子健康码和家庭户口本;采样过程中,请全程科学佩戴口罩、有序排队,并与旁人保持一米以上距离,不聚集、不交流,不触摸采样台;采样结束后,请迅速离开现场,不逗留、不围观,回家后及时更换口罩,做好手卫生。

  2.大中小学校、幼儿园师生员工根据辖区教育部门统一安排开展核酸检测。

  3.风险职业人员和重点机构场所人员按照原定的要求开展核酸检测。

  4.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和居家健康监测等已采取管控措施并进行核酸检测的人员,仍按原规定执行,由负责管控单位安排采样。“黄码”人员需步行或乘坐私家车到指定黄码采样点进行采样。

  5.持有24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证明人员不需重复采样。

  6.因高龄、残疾、卧病在床等行动不便不能参加现场核酸检测的人员,家人可提前向社区报备,由社区安排机动采样队员上门采样。

  7.在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的人员不能进行核酸采样,请及时向所在村组(社区)报备说明。并请在48小时后就近选择采样点进行检测。参加新冠疫苗接种的医护人员不能承担常态化核酸检测采样任务。

  8.个人如有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请不要前往集中采样点采样,必须做好个人防护在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采样。

  9.核酸检测30分钟前不要吸烟、喝酒、咀嚼口香糖等。

  10.本轮核酸检测不出具书面报告,采样后24小时内未接到疾控部门通知的,检测结果即为阴性,后续可通过“湖南健康码”系统查询结果。核酸检测结果出具前,请尽量减少流动,不参与聚集性活动。

  11.本时间段城区(含县、县级市城区)常态化区域核酸检测不收取任何费用,10月31日以后另行通知。

  五、个人责任

  请市民朋友依法履行防疫义务,对现场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采样工作、扰乱秩序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常态化区域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对拒不参加的将采取弹窗或赋黄码处理,此类人员将会限制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限制乘坐公交车、网约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各公共场所经营者或管理者务必按照要求,对人员进行“场所码”扫码查验工作,加强对7天一周期未进行核酸采样人员的排查劝导,一旦发现,禁止进入,并迅即报告主管部门、社区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导致疫情传播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开展城区(含县、县级市城区)常态化区域核酸检测是按照全省统一安排部署实施,并非我市出现疫情,请广大市民群众及时关注官方信息发布,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感谢广大市民群众对衡阳市疫情防控工作的配合、理解和支持!

  中共衡阳市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9月18日

本文标签: 核酸  县级市  人员  疫情  城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