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女大学生遇害案二审宣判 维持死刑判决 死者父亲:宣判时我感觉他人都瘫了

更新时间:2022-09-20 11:42:04作者:智慧百科

南京女大学生遇害案二审宣判 维持死刑判决 死者父亲:宣判时我感觉他人都瘫了

(原标题:南京女大学生遇害案二审宣判 维持死刑判决 死者父亲:宣判时我感觉他人都瘫了)

南京女大学生遇害案9月20日二审宣判,据云南法院网通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宣判上诉人洪峤、张晨光、曹泽青故意杀人、上诉人洪峤、原审被告人祁文强盗窃一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李胜在宣判后告诉北青报记者,他对此次二审结果表示满意,会带着判决书去女儿墓前祭拜,“洪峤通过视频的方式出席了宣判,我感觉他人都瘫在那里了,他应该也知道自己会有这样的一个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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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 洪峤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上诉人洪峤、张晨光、曹泽青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三人的行为均构成故意杀人罪。洪峤、原审被告人祁文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数额较大的财物,二人的行为均构成盗窃罪。洪峤犯故意杀人罪、盗窃罪,应数罪并罚。在故意杀人共同犯罪中,洪峤系犯意提起者,并实施具体组织及指挥行为,提供相应资金和部分作案工具,设计诱骗被害人李某月至案发地,提供李某月的行程信息,罪责最为突出;张晨光、曹泽青与洪峤共谋,具体实施杀人行为,共同致李某月死亡,罪责相当,三人均系主犯。洪峤无视他人生命,作案手段残忍,社会危害性极大,罪行极其严重,且翻供否认指使杀害李某月,毫无悔罪之心,应依法惩处。张晨光、曹泽青在共同犯罪中的罪责小于洪峤,且具有坦白情节,判处二人死缓符合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故作出前述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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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害女生李某月(图片来源:社交平台)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期间,依法保障了各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当事人近亲属、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及群众代表旁听了庭审、宣判。

李胜表示:“后面还有最高法的死刑复核,直到洪峤被执行死刑之前,我都不会松懈,会一直坚持到正义降临的那一天。”

此前该案二审开庭后,李胜表示,案件主犯之一洪峤远程出庭受审,其表示自己无罪,并称自己有精神疾病。但法院驳回了其要求精神鉴定的要求。李胜称,庭审中洪峤表示,其有立功表现,案件涉及一人在菲律宾持枪抢劫的案件。

此次二审宣判后,李胜表示,对于洪峤自称有立功表现和精神疾病的说法,法院均予以驳回。

李胜此前介绍,为避免睹物思人,导致伤心,女儿入土为安时,家人将她的照片、首饰等都安放在墓中。近日,他在短视频平台发声称,有部分网友对他和死去的女儿实施网络暴力。但他告诉北青报记者,自己目前不想起诉这些网友,只希望等待洪峤的死刑执行,“那之后,我和妻子才能恢复以往的平静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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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女大学生遇害两年背后,一位父亲最执着的等待

9月19日,李胜再次坐上飞机前往云南。女儿被害后,他无数次往返在江苏和云南两地苦寻真相。这一趟,他将前往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待20日上午的二审宣判。

2020年7月9日晚,21岁的南京女大学生李某月被男友洪峤诱骗至云南西双版纳州勐海县,在洪峤的指使下,张晨光、曹泽青在勐海实施作案,残忍地将李某月在山林中杀害并掩埋。

在李某月被害的两年后,该案在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洪峤以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张晨光、曹泽青被判死缓。随后三人均提起上诉,案件进入二审阶段。

两年来,为女儿寻公平的信念支撑着李胜和妻子。

为人父母,他们不想辜负女儿20年来的信任。李胜曾发文:不严惩犯罪分子决不罢休,哪怕倾家荡产,哪怕再赔上自己都再所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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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倩月(资料图)

“妈妈没能保护好你”

女儿离开后的生活对于李胜夫妻来说是煎熬的。

2020年8月30日,是李胜妻子在女儿离开后的第一个生日。凌晨两点,她在朋友圈留下了对女儿的思念:

“宝贝,从你开始牙牙学语时,每年的今天妈妈都会听到你的祝福,如今再也听不到了......对不起,妈妈没能保护好你,没能让你看到世界的美好,现在每一天都是煎熬,都是愧疚,对不起,如果有来世,下辈子我们还做母女,一定保护好你。”

看到早晨双眼就哭肿的妻子,李胜的内心备受煎熬。

在李胜的梦里,他自己一人去了云南,坐在女儿被害的普洱茶公园的山上静静地把烟全部抽完。但大多数时候,失眠是他的常态。

李胜也曾站在澜沧江的大桥上产生了跳下去的冲动,感觉天都塌了。他写道“想女儿也只能找个没人的地方,这个家还要我,家里人还在等我。”

他知道,这个时候自己不能倒。

从2020年8月开始,李胜在社交平台建了账号,起名“天都塌了07”。从那时起,他不间断地更新状态,记录下为女儿奔波的种种。

在他的文字中,李胜露出了一个父亲内心的挣扎和痛苦。他在写女儿离开的第一个生日时提到,每年这个时候女儿都会发信息给他说“老李,你是不是忘了什么?”李胜说,这是女儿在问自己要生日红包。每年女儿过生日都会收到很多红包,如果她在南京没回来,他也会安排她和朋友一起吃个饭。

“女儿离开我们两个月了,可我们总觉得她是出去旅游了”,李胜在文字中回忆,女儿从小就聪明活泼,很受家人老师的喜欢。上大学以后,感觉女儿长大了、懂事了,因为自己腰疼,女儿给他买了理疗仪和护腰带。

对李胜来说,在22岁离开的女儿还没来得及完成许多心愿,还未来得及体验生活的幸福。西双版纳这个地方原本是女儿一直心心念念想去旅游的地方,没想到却成了她最后存在的地方,每当他写女儿时,李胜总会留下一句:“宝贝,爸爸妈妈永远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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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女儿带奶茶(受访者供图)

远程指挥行凶的主谋

在女儿失踪的最初,李胜和妻子并没有对洪峤产生怀疑。李胜表示,女儿失踪后他曾联系过洪峤,但洪峤却表现出一副受害者的样子,称女儿借了他的钱,可能跑到国外去了。

随后洪峤还陪着李胜夫妇在南京的派出所报了案,那时李胜夫妇怎么也没想到,这个年长女儿两岁的男友,竟然就是行凶的主谋。

一审判决书披露,洪峤与李某月为恋人关系,二人在发生矛盾后,洪峤产生了杀害李某月的念头,他邀约被告人张晨光、曹泽青多次商议杀害李某月的计划。

这三名被告为作案准备了摄像机、头盔、迷彩作训服、背包、手提包、头灯、伪装网和单目夜视仪等作案工具,并反复训练作案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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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峤(资料图)

案发三天前,洪峤与张晨光、曹泽青在江苏省南京市选定云南省勐海县普洱茶公园为作案地点,由洪峤诱骗李某月前往勐海县,同时提供资金及作案工具,随后洪峤带领张晨光、曹泽青多次演练杀人方法并交待作案细节和定时汇报等要求。

2020年7月9日上午,张晨光、曹泽青到达勐海县,两人在勐海县一超市购买两把铁锹,步行至勐海县普洱茶公园树林内挖坑。

在李某月到达指定地点后,张晨光、曹泽青利用网络游戏语音功能指引李某月,将其诱骗至作案地点。随后二人将李某月残忍杀害并掩埋。

案发后,张晨光和曹泽青的家属曾联系李胜,希望获得原谅。而洪峤的父亲则与李胜通了一通电话,在电话中表达愧疚,并提出希望李胜能够接受自己凑的“百十万”,希望得到谅解并与李胜见面,被李胜果断拒绝,“我们不可能拿钱去谅解,我们的态度非常坚决”。

带女儿回家

在等待中,李胜和妻子相继度过了两人的50岁生日,也度过了两个孤独的春节。终于在今年7月,在女儿的两周年忌日之前,他们等到了一审的判决。

2022年7月7日,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对被告人洪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对张晨光、曹泽青分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祁文强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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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

拿到判决结果的李胜坚毅地走出法院,手中紧攥着判决书,流着眼泪说道,“我们对得起女儿的信任,没有辜负她”,这个结果是对女儿最好的告慰,也是他们夫妻二人今后回归平静生活的源头。

之后,李胜夫妇买了女儿爱吃的炸鸡汉堡去看望了女儿,同时也把等待了两年的判决书烧给了她。此前月月的遗体一直留在西双版纳,拿到结果后,李胜和妻子决定从西双版纳启程,将女儿带回老家西安丰镇进行安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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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发文

李胜心里清楚,事情到这里还没有结束。

面对即将到来的二审判决,李胜的情绪并没有太大波动,他表示目前还没有任何的打算,只是静静等待法院的宣判,并相信法律会再次做出公正的判决。

早在一审后,他便知道这是自己还要面对的境况,二审、死刑复核,他都做好了准备,他表示自己会坚持本心,绝不产生任何动摇。

9月4日,是月月24周岁的农历生日,李胜和妻子给女儿带去了鲜花和她生前爱喝的奶茶,他们原应享受美好年华的女儿生命停留在了22岁。

李胜在女儿生日的视频状态下留言“遗憾的是没能得到凶手伏法的消息。”

本文标签: 二审  洪峤  张晨光  上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