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最低工资标准(持续更新)

更新时间:2022-09-20 18:46:08作者:智慧百科

邯郸市最低工资标准(持续更新)

  《通知》明确,本次调整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四档分别为1900元、1790元、1680元、1580元,对应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19元、18元、17元、16元。

  本次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自2019年11月1日起执行。

  邯郸市最低工资标准:

  月标准:1790元;小时标准:18元。包含以下区县:邯郸市区(含马头生态工业城)、磁县、武安市

  月标准:1680元;小时标准:17元。包含以下区县:永年区、肥乡区、临漳县、成安县、曲周县、鸡泽县、邱县、涉县

  月标准:1580元;小时标准:16元。包含以下区县:魏县、大名县、广平县、馆陶县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参照执行。

  这些不作为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

  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应发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下列各项不作为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

  (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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