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罚3660万!这家A股实控人被十年市场禁入!

更新时间:2022-09-21 00:08:17作者:智慧百科

重罚3660万!这家A股实控人被十年市场禁入!

中国基金报记者 颜颖

债券违约近四年后,曾经红极一时的知名日化企业迎来了监管调查结果。

早在2021年1月,因涉嫌债券欺诈发行及信披违法,洛娃集团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日前,洛娃集团披露公告显示,证监会拟对其以虚假申报文件骗取公开发行债券的行为处罚3600万元,对其信息披露虚假记载的行为处以60万元罚款。


对于洛娃集团时任董事长、实控人胡克勤,监管拟处以合计60万元罚款及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副总经理、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静文拟被处以合计40万元罚款及6年市场禁入。

8月12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发布公告,因《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债权人会议通过,法院裁定终止洛娃集团公司重整程序并宣告洛娃集团公司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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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年虚增营收109亿

占比近三成

据监管调查,洛娃集团2012-2017年财务报告中营业收入及货币资金相关科目,均存在大量虚增金额的情况,存在大量虚假记载。

例如,营业收入方面,洛娃集团案涉募集说明书和年度报告中,披露了对27家客户的营业收入或者应收账款余额。2012年至2017年洛娃集团对公开披露客户确认营业收入合计116.96亿元,占同期洛娃集团营业收入的33.40%。

但实际上,经过调查发现,2012年至2017年,洛娃集团虚增对上述公开披露客户营收合计达到109.17亿元,虚增率93.34%,虚增收入占洛娃集团同期营业收入的31.18%。

此外,在虚增货币资金方面,洛娃集团2012年至2017年财务报告中“放水”严重。以2017年为例,其报表中披露货币资金科目中“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合计金额为53.33亿元。经查,截至2017年年底,洛娃集团及其子公司、分支机构的银行账户实际存款金额仅有13.36亿元。

证监会指出,洛娃集团前述行为构成2005年《证券法》所述“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行为。时任董事长、实际控制人胡克勤为对上述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时任董事、副总经理、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赵静文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虚假申报文件骗取发债批文

重罚3600万元

虚增营业收入、货币资金,洛娃集团此举自然是为其后续发债工作制造“便利”条件。

2017年3月,洛娃集团成功发行“17洛娃01”公募债,发行规模为12亿元,票面利率为6.4%,期限5年,本应于今年3月到期。该债券的主承销商为招商证券,发行时主体、债项评级均为AA,评级公司为联合信用。

由于洛娃集团在2012-2017年连续虚增营业收入,导致其各年度的净利润和净资产相应虚增。截至2016年9月30日,洛娃集团虚增净资产不少于12亿元。在“17洛娃01”发行后,洛娃集团累计公司债余额超出监管规定的“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的红线,构成“发行人不符合发行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的行为。

证监会决定,对洛娃集团信息披露虚假记载的违法行为,拟决定责令洛娃集团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对胡克勤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赵静文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对洛娃集团以虚假申报文件骗取公开发行“17洛娃01”公司债券的核准行为,拟对洛娃集团处以非法所募资金金额百分之三的罚款,即处以3,600万元罚款。对胡克勤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赵静文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此外,证监会指出,胡克勤作为时任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对洛娃集团长期披露虚假财务数据并以虚假申报文件骗取公开发行债券核准等严重违法行为负有主管责任,违法情节较为严重,拟对其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赵静文作为董事、副总经理、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债券业务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对洛娃集团违法行为负有其他直接责任,拟被处以6年市场禁入。

上月已宣告破产

公开信息显示,洛娃集团成立于1995年,是集日化、食品、旅游地产三大产业于一体的多元化企业集团,经营范围包括生产化工材料、日用化学制品、房地产开发等。同时,公司曾在法国收购了8个大型农场,设立高端连锁面包房的食品全产业链。

在风生水起之时,洛娃集团曾由许晴、刘涛等多位明星代言,并曾赞助多档综艺,在市场上名噪一时。《2018年北京民营企业百强榜》中,洛娃集团曾位列第34位。但2018年底,洛娃集团爆发债务危机,旗下多只债券出现违约,且被曝出账面大额资金离奇消失、资产被低调抵押等问题。

2021年12月,上交所曾向洛娃集团发出监管警示函,要求洛娃集团就因涉嫌债券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并于近期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等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然而直至近期,相关信披公告才得以发布。

值得关注的是,8月15日,洛娃集团公告称,8月12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发布公告,因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债权人会议通过,法院裁定终止洛娃集团公司重整程序并宣告洛娃集团公司破产。


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信息显示,朝阳区法院于2019年6月指定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作为洛娃集团管理人,2022年8月12日,法院依法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洛娃集团破产。

管理人在公告中表示,为保护洛娃集团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持洛娃集团经营性资产的营运价值,管理人拟尽快申请许可继续营业。根据自愿原则,在岗职工可以选择重新签订聘用合同,继续留任原岗位,待遇保持稳定。对于尚未履行完毕的合同,管理人将尽快进行分类梳理,符合法定条件的,管理人将依法申请许可继续履行。

Wind数据显示,洛娃集团自2014年开始发行债券14只,其中7只处于实质违约状态,合计违约本金共47.5亿元。


编辑:乔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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