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多年财报虚假记载 利源精制及其相关人收到交易所纪律处分

更新时间:2023-01-13 09:26:42作者:智慧百科

连续多年财报虚假记载 利源精制及其相关人收到交易所纪律处分

    本报记者 桂小笋

    1月12日晚间,利源精制发布了一份公告,称公司及相关人收到了交易所的纪律处分。纪律处分的原因,在于根据此前证监会吉林监管局的查证,利源精制存在多期财报虚假记载等事项。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对《证券日报》记者介绍,利源精制面临的“麻烦”比较多,自2020年以来,公司已经被证监会处罚过两次。“公司被处罚的主要原因,涉及隐瞒重要信息和虚假记载。利源精制最近一次被处罚,涉及的主要事项和公司的定期报告有关,监管部门查出公司多份定期报告中虚增收入、虚增利润总额、虚增固定资产等事宜;而之前被处罚则是因为涉及大股东股份质押、查封未依法披露、债务违约未依法披露、重大项目进展情况未依法披露。总结来看,这两次处罚都和利源精制及实际控制人此前因财务危机引发的种种乱象有关。”

    多期财报存在问题

    公告显示,利源精制2015年、2016年、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的营业收入存在虚假记载;利源精制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在建工程余额、固定资产余额、固定资产折旧存在虚假记载;利源精制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利润总额存在虚假记载;利源精制2015年、2016年、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的货币资金余额存在虚假记载。

    2015年至2017年,利源精制通过伪造业务结算单、出库单相关销售单据,虚开销售发票的方式,虚构销售业务,同时通过伪造银行回单凭证的方式,虚构销售回款。2017年,利源精制全资子公司沈阳利源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利源)通过伪造业务结算单、出库单相关销售单据,虚开销售发票的方式,虚构销售业务,同时通过伪造银行回单凭证的方式,虚构销售回款。

    2015年至2017年,利源精制通过虚增营业收入的方式,虚增利润总额。其中,2015年虚增利润总额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36.97%;2016年虚增利润总额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41.57%;2017年虚增利润总额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30.95%。由于利源精制2017年、2018年虚增固定资产折旧,2017年利源精制虚减利润总额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0.5%;2018年利源精制虚减利润总额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77%。综上,利源精制通过虚增营业收入、虚增固定资产折旧的方式,2015年虚增利润总额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36.97%;2016年虚增利润总额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41.57%;2017年虚增利润总额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30.45%;2018年虚减利润总额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77%。

    投资者可索赔

    利源精制被处罚,也让投资者“集结”向利源精制索赔变得有依据,“投资者可以要求利源精制及相关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不过,梳理两次处罚所涉事项时间段来看,大部分有重合,即2016年2月2日至2018年7月27日期间买入利源精制且截至2018年7月27日仍持股的投资者,有权要求利源精制及直接责任人赔偿部分损失。不过,由于时间较长,投资者要追溯过往查询索赔条件,也有一定难度,但是,如果符合要求,还是要积极行使权利。”

    此外,从两市过往公司的公告中也可以看出,对于通过虚假交易、伪造单据等方式造假业绩的案例此前也有发生,投资者如何防微杜渐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就受到了关注。

    对此,透镜公司创始人况玉清对《证券日报》记者介绍,从财务的角度看公司的问题,投资者主要的要关注公司各个财务数据之间的内在钩稽关系及与外部商业、市场环境变化的偏离度,例如,固定资产的扩张与营收变化的幅度是否匹配,如果严重不合逻辑,就要警惕财务造假的风险。

(编辑 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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