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潍坊昌邑市征兵优待政策

更新时间:2022-09-23 13:56:00作者:智慧百科

2022潍坊昌邑市征兵优待政策

  昌邑市本地优待政策

  一、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全程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安排上站体检、优先组织政治考核。体检政考“双合格”的,按照精准征集要求,综合衡量所学专业和部队需求,优先安排使用。

  二、自2021年起,我市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由市财政统一列支。对从我市批准入伍的高校毕业生义务兵,发放一次性入伍奖励金,其中硕士毕业生20000元“双一流”学校本科毕业生15000元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10000元全日制专科毕业生5000元硕士毕业生参军入伍,在享受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基础上增发20%;本科学历毕业生参军入伍,在享受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基础上增发15%;专科学历毕业生参军入伍,在享受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基础上增发10%。入伍奖励金和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由市财政拨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统一发放。

  三、对户籍在外地市或昌邑籍在外地市上学,在我市应征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食宿、交通等应征补助。其中,潍坊市域范围内为500元,潍坊市以外、山东省以内为1000元,山东省外为1500元。补助费由市财政拨付市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时一并发放。

  四、每年拨付昌邑辖区内高校、高级技工学校征兵工作经费10000元,用于开展国防教育、征兵宣传等工作。非昌邑籍高校应届毕业生选择从我市入伍的,每征集1人奖励学校2000元,由市财政拨付

  五、根据全省统一部署,政法千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招考时要拿出不低于20%的名额,用于考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考录时要拿出不低于50%的名额,用于考录退役大学生士兵等退役军人。

  六、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的职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公务员定向考录计划。

  七、从我市入伍或符合我市接收安置条件的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行定向招聘,具体办法按照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根据当年编制计划招聘数,招聘数量一般按照不低于市年度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招聘数量的10%确定。若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达不到拟设定向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定向岗位数。每年由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统计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基本情况,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八、已考求公务员、事业单位的大学生士兵,保留其身份和行政事业编制,组织关系、行政关系随转,服役时间计入工龄和基层工作经历。

  九、在我市入伍的非昌邑籍大学生(含应届毕业生),市征兵办公室于退兵期结束后30日内,向其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级征兵办公室寄发入伍情况通报函,由入学前户籍地县级征兵办公室通报当地退役军人事务局,按规定给予除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外的其他方面优待,如悬挂军属光荣牌、节日走访慰问等,其家庭享受军属待遇。

  本措施所称大学生是指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新生、在校生和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是指应征时已取得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或者入伍后当年内能够取得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班学生。取得高级技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或本科毕业生享受相应政策待遇。未服满现役(部队撤并降改等非个人原因除外)或服役期间受到严重警告(含)以上处分以及违反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人员,不享受以上待遇。

本文标签: 义务兵  昌邑  全日制  我市  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