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险业务违规,富德财险连收三张罚单,副总经理遭撤职

更新时间:2022-09-27 00:40:09作者:智慧百科

保证险业务违规,富德财险连收三张罚单,副总经理遭撤职


本报(chinatimes.net.cn)记者吴敏 北京报道

9月26日,《华夏时报》记者从中国银保监会深圳监管局官网获悉,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富德财险”)于9月22日被深圳监管局连开三张罚单。

罚单内容显示,富德财险因存在未按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和费率的行为,被深圳银保监局处以罚款50万元;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副总经理朱君平被撤销任职资格;另一相关责任人员吴南浩,被处以警告并罚款10万元。

三张罚单的背后,则与富德财险2018年至2020年开展的保证保险业务有关。

事出保证保险 副总经理遭撤职

《华夏时报》记者从业内获悉,今年7月,深圳银保监局曾开出一则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内容显示,富德财险在2018年7月至2020年5月开展银河国际融资性保证险业务时存在未严格执行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和费率情况,涉及保费金额1573.73万元。

具体来看,一是个人贷款保证保险(B款)有11单实际费率低于批准费率下限(4.0992%),涉及保费金额79.01万元,如某则保单的保险期间为2019年4月5日至2020年4月4日,保费金额120024元,保险金额672万元,实际费率1.79%。

二是部分小微企业借款保证保险的特别约定与备案条款规定不一致,涉及保费金额1494.72万元。如某则保单保险期间为2019年10月22日至2020年10月20日,保费金额10747.95元,保险金额53.74万元。该保单特别条款约定写到“……由于投保人及被保险人资质及身份系保险人评估核验,受益人为善意第三方,故保险人不得以保险标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不符合保险条款或承保条件为由,拒绝赔付;亦不得以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或被保险人及受益人未履行理赔申请、催收义务或未提供相关理赔资料和理赔资料不全为理由拒赔。”上述内容与备案条款规定不一致。

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时任富德财险副总经理朱君平,是对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深圳银保监局拟对富德财险罚款50万元,并撤销朱君平的任职资格。

据了解,朱君平出生于1981年9月,2004年7月毕业于广东商学院统计学专业,大学本科毕业,获经济学学士学位,中国精算师。2016年1月起任职富德财险总精算师,2018年5月担任富德财险副总经理。富德财险披露的2022年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朱君平已不在该公司高管名单中。

对于富德财险出现上述违规问题的原因,以及对公司的影响,首都经贸大学保险系副主任李文中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从外因来看,主要是市场竞争比较激烈导致保险公司不按报备条款销售产品来争抢业务;如果从内因来看就是保险公司内控机制不健全,合规管理存在漏洞。保险公司受到行政处罚会有损公司的声誉,导致一些潜在的客户会放弃与公司的交易,而且有些大客户在开展保险招标时明确要求参加投保的保险公司没有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的确,富德财险曾一度将保证险作为转型的重点。2015年至2018年,保证保险位居富德财险第二大险种的位置,不过2019年下滑至第四大险种,2021年该公司前五大险种中已不见保证保险的身影。

究其原因在于保证保险的巨额承保亏损。2019年,富德财险保证保险业务保费收入0.56亿元,但承保亏损高达6.39亿元,直接拖累当年公司整体净利润亏损6.68亿元。2020年,其保险保险业务保费收入0.31亿元,承保亏损2.96亿元,导致当年净利润整体亏损2.5亿元。

在2021年二季度的偿付能力报告中,富德财险表示,由于车险市场综合改革,非车险市场竞争加剧,公司保费收入压力较大,信保业务赔付、应收保费收回不及时等项目导致公司经营现金流大额流出,公司日后可能面临较大现金流压力。富德财险也在今年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中提到,公司现阶段可能面临的风险中,保险风险方面,主要是存量信保业务和延保业务的保险责任。

李文中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保证险承保的风险主要是债务人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债务的风险,即债务人的信用风险。这些信用风险中有客观信用风险,也有主观信用风险,如债务人故意违约的风险,其中最难控制与管理的是债务的主观信用风险。而且,信用风险一般具有很强的传染性,在外部经济、金融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容易发生‘多米诺骨牌效应’,形成系统性风险。因此,保险公司大量承保保证保险业务,特别是融资性保证保险业务,赔案有可能在短期内集中爆发,从而严重威胁到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与持续经营。”

董事长、总经理同时空缺

资料显示,富德财险于2012年5月7日开业,总部设在深圳,注册资本金35亿元,由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富德金蓉控股有限公司分别持股81%、19%。现在深圳、四川、北京、广东、河南、江苏、辽宁、河北、湖北、天津等地设有分支机构。

展业十年以来,富德财险尚未实现稳定盈利。仅在2015年和2017年盈利过2.42亿元和228.45万元。2018年至2021年,富德财险分别亏损1.15亿元、6.68亿元、2.5亿元、0.24亿元,四年间累计亏损10.57亿元。不过,今年上半年富德财险实现0.37亿元盈利。

和其他中小财险公司相似的是,富德财险保费收入也主要依赖车险业务。2021年该公司保费收入居前五的险种分别是车险、责任保险、意外伤害险、其他险和企业财险,今年上半年,该公司实现的3.73 亿元保费收入中,车险保费收入 4.54亿元,占比近7成。但其车险业务除了2020年实现了0.22亿元的承保盈利,其余时间均处于承保亏损状态。

北京联合大学管理学院金融系教师杨泽云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曾表示:“经历了多年的车险改革,特别是2020年车险综合改革实施以来,整体车险经营都处于亏损状态,直接原因在于收入减少,支出增加。即车均保费下降,而车均保额上升,导致赔付率上升,综合成本率大于1而亏损。”富德财险今年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上半年该公司综合费用率41.51%%,综合赔付率67.6%,综合成本率109.11%。

不过,杨泽云也指出,在实际中,各家公司也有所不同,大公司由于市场声誉和品牌效应以及有效管理,营销费用和管理费用较低;且有着系统的风险管控措施,业务质量较好,赔付率也较低,而略有盈利;但中小财险公司车险则大多亏损。

李文中告诉《华夏时报》记者:“保险公司开展非车险业务的难点在于非车险业务风险点、风险特征和市场状态都与车险业务存在很大不同,导致产品定价、销售和风险控制都不一样。因此,这就需要培养和储备更多的适合各种不同业务发展需要的专业技术人才。”

引人关注的是,今年6月21日,富德财险曾连发3则重大事项临时信息披露报告,该公司董事长龚志洁、总经理罗桂友同时被免职,该公司董事会董事仅剩3人。

两位核心高管同时被免职,这在业内并不多见。富德财险也并未透露免职的原因以及后续人事任命安排。但在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中,富德财险表示:“随着公司对原董事长、总经理、总精算师免职情况进行了信息披露后,二季度末,形成了一波针对公司的负面舆情。舆情持续爆发两日后开始呈现回落趋势,一周后基本平息,未造成较大社会关注。”

李文中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保险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在短时间内被双双免职一般来说都是因为公司经营中出现了比较大的困难,招致股东不满意,希望通过换人来更换发展思路帮助公司摆脱困境。”

富德财险在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中表示,公司于2022年6月召开股东大会,明确了公司临时负责人,目前,富德财险临时负责人为李春彦,其出生于1964年10月,曾任中国平安部门总经理、分公司总经理、北京代表处主任,平安银行董事、行长助理、董事会秘书;富德生命人寿董事会秘书、执行董事,富德财险董事长,富德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富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国民信托董事、副董事长,深圳富德金蓉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等职务。

在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中,富德财险表示,公司已形成了一系列关于公司各条线管理及风险排查的决议,后续将对公司存在的问题及潜在风险进行深入分析并积极寻找解决方案。9月26日,《华夏时报》记者曾多次拨打该公司官网电话欲采访,但一直无人接听。

责任编辑:孟俊莲 主编:张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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