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关于开展农村地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通知(9月30日)

更新时间:2022-09-30 11:13:21作者:智慧百科

荥阳市:关于开展农村地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通知(9月30日)

  荥阳市:关于开展农村地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通知(9月30日)

  为落实河南省、郑州市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决定于本周五开展一轮我市农村地区新冠病毒核酸筛查工作,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9月30日7:00-15:00完成豫龙镇、广武镇、乔楼镇、贾峪镇、崔庙镇、刘河镇、高山镇、汜水镇、王村镇、高村乡、城关乡、金寨乡、环翠峪管委所有居民采样工作。

  开展农村地区核酸筛查期间,豫龙镇常态化核酸采样屋暂停开放;主城区(索河办、京城办)的常态化核酸采样屋正常开放。

  二、采检对象

  (一)农村地区所有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居民原则上按常住地参加采样。

  (二)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检测人员按原定频次、时间执行,不参与核酸筛查。

  三、采样地点

  请参检居民按照村组工作人员的组织安排,原则上到就近采样点进行采样检测。

  四、特别告知

  (一)请参检居民积极配合采样工作人员做好样本采集工作,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二)请参检居民根据村组组织安排,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确保不漏一户一人。有智能手机人员现场出示“郑好办”APP中的核酸检测登记二维码(或郑好码),无智能手机人员请携带提前打印的纸质核酸检测登记二维码(或郑好码)。

  (四)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人员未超过48小时人员不参加检测,但必须及时向村工作人员说明情况,提供证明并做好登记。

  (五)请参检居民在参加采样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全程规范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并保持2米以上间隔,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按照现场工作人员指引有序完成采样工作,自觉维护现场秩序。

  荥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9月28日

本文标签: 核酸  居民  人员  常态  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