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7日重庆市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7例和无症状感染者23例

更新时间:2022-10-08 15:09:31作者:智慧百科

10月7日重庆市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7例和无症状感染者23例

  10月7日0—24时,重庆市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7例,其中,沙坪坝区2例、江津区2例、万州区1例、合川区1例、永川区1例、潼南区1例、垫江县1例、秀山县1例、酉阳县1例、彭水县1例,均在隔离管控人员中发现;云阳县1例,在重点人员核酸检测中发现;巫山县3例、梁平区1例,均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3例(荣昌区4例、垫江县4例、黔江区2例、渝中区2例、大渡口区2例、万州区1例、渝北区1例、合川区1例、永川区1例、梁平区1例、巫山县1例、巫溪县1例、秀山县1例、彭水县1例),均在隔离管控人员中发现。解除本土无症状感染者医学观察2例(长寿区1例、大渡口区1例)。

  截至10月7日24时,重庆市现有本土确诊病例71例(北碚区1例、南岸区2例、涪陵区2例、巴南区4例、彭水县4例、万州区4例、沙坪坝区9例、綦江区5例、南川区2例、璧山区1例、荣昌区1例、巫山县11例、九龙坡区1例、合川区2例、铜梁区2例、秀山县4例、大足区2例、江津区3例、永川区2例、梁平区2例、武隆区1例、垫江县2例、奉节县1例、潼南区1例、酉阳县1例、云阳县1例),现有本土无症状感染者91例(沙坪坝区3例、长寿区2例、江津区1例、梁平区3例、北碚区1例、合川区8例、大足区1例、丰都县4例、秀山县11例、渝北区12例、彭水县7例、渝中区3例、南岸区4例、巫山县4例、璧山区3例、潼南区1例、垫江县9例、黔江区3例、荣昌区5例、城口县1例、大渡口区2例、万州区1例、永川区1例、巫溪县1例)。

  重庆市10月7日新增本土确诊病例和本土无症状感染者基本情况如下:

  一、垫江县

  垫江县确诊病例2,系垫江县无症状感染者4的密切接触者。10月7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垫江县无症状感染者6、无症状感染者7、无症状感染者8,均系垫江县无症状感染者4的密切接触者。10月7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均被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垫江县无症状感染者9,系市外重点地区返渝人员。10月7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二、荣昌区

  荣昌区无症状感染者2、无症状感染者3、无症状感染者4、无症状感染者5,均系市外重点地区返渝人员。10月7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均被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三、巫山县

  巫山县确诊病例9,系巫山县10月5日报告的无症状感染者3。10月7日,因病情变化,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巫山县确诊病例10,系巫山县10月6日报告的无症状感染者4。10月7日,因病情变化,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巫山县确诊病例11,系巫山县10月6日报告的无症状感染者5。10月7日,因病情变化,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巫山县无症状感染者8,系市外重点地区返渝人员。10月7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四、万州区

  万州区确诊病例4,系市外重点地区返渝人员。10月7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万州区无症状感染者1,系市外重点地区返渝人员。10月7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五、黔江区

  黔江区无症状感染者2、无症状感染者3,均系市外重点地区返渝人员。10月7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均被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六、渝中区

  渝中区无症状感染者2,系南岸区无症状感染者4的密切接触者。10月7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渝中区无症状感染者3,系市外重点地区返渝人员。10月7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七、大渡口区

  大渡口区无症状感染者1、无症状感染者2,均系市外重点地区返渝人员。10月7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均被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八、沙坪坝区

  沙坪坝区确诊病例8,系沙坪坝区无症状感染者2的密切接触者。10月7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沙坪坝区确诊病例9,系市外重点地区返渝人员。10月7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九、江津区

  江津区确诊病例2、确诊病例3,均系市外重点地区返渝人员。10月7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均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十、合川区

  合川区确诊病例2,系市外重点地区返渝人员。10月7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合川区无症状感染者8,系市外重点地区返渝人员。10月7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十一、永川区

  永川区确诊病例2,系市外重点地区返渝人员。10月7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永川区无症状感染者1,系市外重点地区返渝人员。10月7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十二、梁平区

  梁平区确诊病例2,系梁平区10月6日报告的无症状感染者3。10月7日,因病情变化,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梁平区无症状感染者4,系市外重点地区返渝人员。10月7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十三、秀山县

  秀山县确诊病例4,系秀山县无症状感染者1的密切接触者。10月7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秀山县无症状感染者11,系秀山县无症状感染者1的密切接触者。10月7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十四、彭水县

  彭水县确诊病例4,系市外重点地区返渝人员。10月7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彭水县无症状感染者7,系市外重点地区返渝人员。10月7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十五、渝北区

  渝北区无症状感染者12,系市外重点地区返渝人员。10月7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十六、潼南区

  潼南区确诊病例1,系市外重点地区返渝人员。10月7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十七、云阳县

  云阳县确诊病例1,系市外重点地区来渝人员。10月7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十八、巫溪县

  巫溪县无症状感染者1,系市外重点地区返渝人员。10月7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十九、酉阳县

  酉阳县确诊病例1,系市外重点地区返渝人员。10月7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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