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牌照注销后,这家公司决议解散!正在进行债权人公告

更新时间:2022-10-10 00:08:22作者:智慧百科

支付牌照注销后,这家公司决议解散!正在进行债权人公告

近日,国旅(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旅信息”)被决议解散,目前正在进行债权人公告。

值得注意的是,国旅信息曾持有一张支付牌照,业务类型为预付卡发行与受理,业务覆盖范围为北京市。在今年6月的支付牌照续展中,国旅信息未提交续展申请。

博通分析金融行业资深分析师王蓬博表示,除了有全国牌照的预付卡机构之外,地方牌照的预付卡机构经营模式大多已过时,盈利空间下降,受到网络支付冲击较大,同时备付金相关管理规定,税收政策的变化等都会影响原有模式的预付卡持牌机构的业绩。

正在进行债权人公告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国旅信息成立于2011年8月19日,韩育锋是公司的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公司的股东包括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有限公司、北京开联商通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泰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目前,国旅信息正在进行债权人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9月29日至2022年11月13日,公告内容为:2022年9月29日,国旅(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因决议解散,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请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清算组备案信息显示,清算组成立日期为2022年9月29日,注销原因为决议解散。清算组成员包括宁向东、韩育锋,韩育锋是清算组负责人。

清算组有关人士在电话里告诉每经记者,公司目前仍处于公示阶段,还没有完全完成注销。“现在是公示阶段,公示要45天,我们走的一般程序要45天之后才可以。”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黄锡娟律师在接受每经记者微信采访时表示,债权人公告处于公司解散的初始阶段,公告期内如果有债权人登记的话还要对债务进行处理,处理完债务才能进行后续的解散流程。

据了解,《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公司因解散而成立清算组后,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在目前相关法律未作修改的情况下,工商部门仍应依法办理企业注销登记手续,以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维护登记管理秩序。

2016年底,市场监管总局(原工商总局)印发《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决定自2017年3月1日起,全国全面实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对未开业企业以及无债权债务企业,其不再需要在报纸上进行公告,只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免费进行45天(自然日)公告。企业在公告期满后30天(自然日)内,即可向原登记机关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登记机关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简易注销的决定。

值得注意的是,国旅信息此前持有一张支付牌照,由于没有提交续展申请,这张支付牌照已于今年6月到期。目前,央行已经将国旅信息列入已注销支付业务许可机构名单,显示的注销日期是2022年6月26日。

预付卡牌照继续缩量

根据央行官网披露的机构详情信息,国旅信息的支付牌照类型为预付卡发行与受理,业务覆盖范围为北京市,首次许可日期是2012年6月27日。

今年6月,央行官网发布了非银行支付机构《支付业务许可证》续展公示信息(2022年6月第四批),其中提到,国旅(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10家支付机构因未提交《支付业务许可证》续展申请,不再续展其支付牌照有效期。

据悉,2010年起施行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第三条提到,非金融机构提供支付服务,应当依据本办法规定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成为支付机构。第十三条提到,《支付业务许可证》自颁发之日起,有效期5年。支付机构拟于《支付业务许可证》期满后继续从事支付业务的,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内向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提出续展申请。中国人民银行准予续展的,每次续展的有效期为5年。

自今年6月的支付牌照续展结果“出炉”之后,已经相继有15家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支付牌照被注销。包括国旅信息在内,上海商业高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上海乐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瑞得企业服务有限公司等13家均为地方性预付卡机构。

对于地方性预付卡牌照的缩量,博通分析金融行业资深分析师王蓬博微信告诉每经记者,除了有全国牌照的预付卡机构之外,地方牌照的预付卡机构经营模式大多已过时,盈利空间下降,受到网络支付冲击较大,同时备付金相关管理规定,税收政策的变化等都会影响原有模式的预付卡持牌机构的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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