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涞源县疫情防控政策规定

更新时间:2022-10-11 11:42:37作者:智慧百科

10月10日涞源县疫情防控政策规定

  为切实做好国庆假期结束后的疫情防控工作,最大程度保障广大居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县防控办健康提示如下:

  一、近期有外出旅居史的人员,请密切关注疫情发生地区公布的感染者轨迹信息和中高风险区信息。省外来(返)涞人员需提前48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村)、小区、工作单位、宾馆酒店报备,并通过河北健康码“涉疫风险自报”模块自报,如实报告7日内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信息。旅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到涞后第一时间配合落实相应防疫措施。有风险地区旅居史或与感染者同乘航班、火车、公共汽车等涉疫风险的人员要立即向社区(村)、住宿宾馆和单位报告,配合落实隔离医学观察。

  二、对所有省外来(返)涞人员在第一落点,提供免费核酸检测采样和抗原检测服务,抗原结果无异常的方可离开,核酸检测结果未出报告前,不参加聚集性活动。核酸检测时要服从现场安排,有序排队,正确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不聚集、不扎堆、不交谈。采样后应戴好口罩立即离开,做好个人防护。后续按属地要求,完成规定频次核酸检测。

  三、机场和港口区域与入境人员或与货物有直接接触的服务保障人员,隔离场所、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冷链相关企业等高风险岗位人员尽量避免来涞,确需来涞返涞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7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提前3天向目的地社区(村)报备,返乡后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

  四、严格限制前往发生本土疫情的高中低风险区;高风险岗位人员应尽量避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7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向所在单位报备;发热病人、健康码“黄码”等人员要履行个人防护责任,主动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不出行。

  五、倡导广大居民减少跨地市出行,避免人群大范围流动引发的疫情传播扩散风险。建议出行前提前通过中国政府网及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目的地的最新疫情防控政策,并通过官方公布的咨询电话确认。主动配合当地疫情防控措施,途中做好个人防护。

  六、主动及时参加核酸检测。培训、会展、文艺演出等大型聚集性活动,坚持非必要不举办,确需举办的严格审批,查验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建筑工地等人员密集型单位,查验外地返岗人员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等查验探访人员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对进入宾馆、酒店和旅游景区等人流密集场所时,查验72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

  七、严格落实“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分餐食、用公筷、一米线、常测温、少聚集”等个人防护措施,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一旦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戴医用防护口罩,立即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八、严格场所码管理,公共场所“凡进必扫”。各类办公场所、医疗卫生机构、药店、民政服务机构、校园等社会服务管理场所,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等商贸场所,旅游景点、文化娱乐、体育、健身、宾馆酒店等服务业场所,车站、公园、公交、营运车辆等公共场所,村、社区、小区等其他居民活动场所等,均应在醒目位置张贴悬挂场所码,严格落实场所码扫码登记使用要求,广大群众要主动配合落实“场所码”扫码措施,做到凡进必扫、不漏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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