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海安市发布疫情防控紧急提醒

更新时间:2022-10-18 15:59:40作者:智慧百科

10月18日海安市发布疫情防控紧急提醒

  10月17日,健康南京发布《情况通报》:截至10月17日22时,我市新检出11例核酸检测结果异常人员。

  10月18日,苏州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发布通告:

  10月17日0时至24时,苏州无新增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例,均在隔离中发现。

  10月18日,泰州市海陵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发布通告:

  10月17日,徐州市沛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沛县疫情防控通告》(2022年第13号):

  海安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紧急提醒广大市民:

  一、如您近7日内有以上城市旅居史,特别是与以上活动轨迹有交集,请立即向所在村居(社区)及单位、入住酒店报备,配合辖区做好信息登记、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等防控工作。若有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尤其是重点地区旅居史)、隐瞒与确诊病例或者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以及其它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行为,将被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凡接到核酸检测异常、密接、次密接等任何有关疫情防控协查电话(信息)的来(返)海人员,应第一时间拨打属地区镇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如实报告情况。同时做好个人防护,不随意外出,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接触其他人员。

  三、接种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的有效措施。符合新冠疫苗常规接种或加强接种条件的,应积极有序接种新冠疫苗,尽早建立免疫屏障。

  四、密切关注疫情防控官方信息。尽量减少跨区域流动,如非必要,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

  五、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在日常的工作、生活、学习中,应持续坚持“三件套”——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个人卫生;牢记防护“六还要”——口罩还要规范戴、双手还要经常洗、社交距离还要留、窗户还要尽量开、咳嗽喷嚏还要遮、疫苗还要及时种。

  六、做好自身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海安市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18日

本文标签: 疫情  指挥部  肺炎  防控  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