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江苏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条件+程序+支持方式

更新时间:2022-03-26 23:00:12作者:未知

2022江苏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条件+程序+支持方式

  【选拔条件】

  总体条件:热爱党的教育事业,自觉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教师职业道德。专业基础扎实,学风教风严谨,积极进取,锐意创新。主动承担传帮带的责任,卓有成效地帮助青年教师成长,具有良好的奉献精神和团队协作能力。

  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选拔条件

  1、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受聘中级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2、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具有较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具有三年及以上高校教学科研工作经历。近三年内独立并系统地讲授过两门及以上主干课程,教学效果优秀,教学成绩突出。

  3、有明确的学科专业研究方向,在1-2个领域有较深入的研究,近五年取得了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属本学科专业的前沿方向或有较大应用价值。

  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选拔条件

  1、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受聘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2、在所在学科专业领域发挥带头引领作用,具有五年及以上高校教学科研工作经历。近五年内系统讲授过两门及以上主干课程,教学效果优秀,教学成绩突出。

  3、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或企业技术攻关项目,近五年科研成果突出;或为本学科专业带头人,对专业建设贡献突出。

  4、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具有创新性构想并有较大发展潜力。

  优秀教学团队选拔条件

  1、以学科、专业系(部)、教研室、教学实验室、实训基地或工程中心为建设单位,以专业或课程为建设平台。团队人数5人左右。知识、年龄和职称结构合理,近五年内有较为突出的合作研究和教学改革成果。

  2、致力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课程体系、教学内容紧密结合社会、经济发展需要,融入学科专业发展前沿。教学方法和手段先进,重视实践教学、研究性教学和信息化教学,促进学科专业发展。

  3、团队带头人在本学科专业或本行业具有较大的影响力,长期致力于学科专业建设,坚持在教学第一线为本(专)科生授课。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积极参与教学研究与改革,获得过国家或省教学成果奖(排名前2),或主持完成过省部级及以上教改项目(排名前2),或为品牌专业带头人。校级领导不作为团队带头人推荐。

  限报要求

  1、每位申报人员限报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中青年学术带头人、优秀教学团队带头人中的一项,不得兼报。往期及培养期内的“青蓝工程”培养对象不得降低层次或同层次再次申报。

  2、已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团队的不得推荐申报“青蓝工程”优秀教学团队,团队带头人不得推荐申报“青蓝工程”培养对象。

  3、已入选过国家级、省部级人才工程项目、“江苏特聘教授计划”、“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双创个人、“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一、二层次和“六大人才高峰计划”A类个人等同层次省级人才项目人员,不推荐申报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和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入选过“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三层次和“六大人才高峰计划”BC类个人等同层次人才项目人员,不推荐申报优秀青年骨干教师。

  【选拔程序】

  省教育厅每年下达申报指标。高校根据学科专业建设和教师专业发展的需要,采取个人申报、院系推荐、学校评审的方法择优确定推荐人选,校评审委员会一般应由7位以上知名专家组成。高校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省教育厅组建专家评审委员会审核各校推荐人选,评审结果经公示和厅务会审定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支持方式】

  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资助科研经费4万元人民币/人;自然科学类、人文社会科学类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分别资助科研经费10万元人民币/人、8万元人民币/人;优秀教学团队资助建设经费30万元人民币/个。由省财政资助50%,所在高校统筹50%,经费一次性核定并下达。

  入选人员(团队)所在高校应严格执行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对科研资助经费单独建帐,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发放生活津贴等其他用途。培养期内照常享受由高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的工资、保险、福利等待遇。

  入选人员(团队)在“青蓝工程”资助下取得的成果,包括发表论著和成果鉴定等,须标注“本研究/成果/论文得到江苏高校‘青蓝工程’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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