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标准

更新时间:2022-03-27 22:34:52作者:未知

南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标准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是我国医疗保险的组成(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之一,是为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遭受经济损失而建立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不同人群缴费标准

  1.职工医保费由用人单位和在职职工共同按月缴纳。用人单位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9%缴纳;个人按照工资2%缴纳,单位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且于3个月内缴费到账)的次月起,职工享受医保待遇。

  2.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按月缴纳医疗保险费,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期间缴费标准为310元/月(其中含大病救助10元)。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且连续6个月缴费到账)的次月起,享受医保待遇。

  大病救助

  1.凡参加本市职工医保的人员,均需参加大病医疗救助。参保人员满足缴费年限规定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

  2.凡退休人员占在职职工比例超过33%的用人单位,须为超过在职职工人数33%以上部分的退休人员一次性缴纳10年基本医疗保险调节资金后办理参保手续。目前一次性调节金缴纳标准为2万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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