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企业以工代训补贴标准

更新时间:2022-03-27 22:55:58作者:佚名

南京市企业以工代训补贴标准

  南京企业开展以工代训补贴标准:

  企业开展以工代训的,根据以工代训人数给予企业300元/人一次性以工代训补贴,其中对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贫困劳动力、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城乡低保对象劳动力、零就业家庭成员等困难群体开展以工代训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不超过6个月的以工代训补贴。

  申报须知:

  1.企业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灵活采取线上学习、师带徒、岗位实操等形式组织开展以工代训。

  2.培训内容除岗位知识和技能外,鼓励企业将法律法规、健康卫生、疾病防控、安全生产、消防环保等内容纳入培训课程。以工代训原则上不少于 24 课时。

  3.企业如符合申报条件,可登陆以工代训申报系统查看人员名册。人力资源和劳务派遣企业派遣或代理人员按规定由用工单位申报。人力资源和劳务派遣企业与用工单位协商一致后,人力资源企业或劳务派遣企业需到社保征缴窗口办理用工单位二级码(二合一),同时将被派遣人员推送至用工单位的二级码下,用工单位可正常申报补贴。

  4.同一职工在同一企业不重复享受以工代训补贴;以工代训补贴与新录用人员岗前培训补贴、岗前技能培训补贴等不重复享受。

  5.企业可自主确定以工代训效果评价方式,如岗位任务考核、综合评定等,适时做好过程性资料整理归档。

本文标签: 企业  用工单位  人员  劳务  岗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