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南京个税汇算清缴几种情形

更新时间:2022-03-27 23:03:32作者:未知

2022年南京个税汇算清缴几种情形

  依据个人所得税法,明确了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情形,分为退税、补税两类。

  >>>拓展阅读:受理年度汇算的税务机关

  按照方便就近原则,纳税人自行办理或受托人为纳税人代为办理年度汇算的,向纳税人任职受雇单位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有两处及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可自主选择向其中一处申报。

  纳税人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其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或者主要收入来源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主要收入来源地,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向纳税人累计发放劳务报酬、稿酬及特许权使用费金额最大的扣缴义务人所在地。

  单位为纳税人代办年度汇算的,向单位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为方便纳税服务和征收管理,年度汇算期结束后,税务部门将为尚未办理申报的纳税人确定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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