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秋季自贡市高新区中小学入学、转学问答

更新时间:2022-03-28 21:46:12作者:未知

2022年秋季自贡市高新区中小学入学、转学问答

  高新区2022年秋季中小学入学、转学问答

  01、2022年秋季小学、初中新生什么时候开始办理入学登记?

  全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时间为:5 月 6 日-5 月15 日,请于4月15日后关注各社区、小区内贴出的《高新区2022年中小学新生登记和转学登记公告》,按公告的具体要求登记参加审核。

  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时间为:5月1日--5月5日。选择就读市内民办义务段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需在规定时间扫描“四川省<幼升小>或<小升初>招生升学信息管理系统”(简 称“省平台”)二维码进入平台。

  02、可以同时在省平台和市平台报名吗?

  可以。

  同时选报民办和公办义务段学校的新生,将按照 先民办、后公办的顺序录取,民办学校录取以缴费报到为准。已 被民办学校按程序录取并缴费报到的新生不再参与公办学校录 取,否则只能由户籍或暂住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对就近”原 则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03、孩子要转学,怎样申请办理转学?

  一般情况下,每一学年(一个年级)结束后才接收转入。4月15日后高新区会在各社区、小区内贴出《2022年中小学新生和转学登记公告》,按公告的具体要求办理登记。

  04、与直系祖辈(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房产)同堂居住,可以按范围所属学校正读吗?

  房产属于直系祖辈(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小孩户口也在该房产地址且小孩的两位家长能在不动产交易中心打印出无房证明的,可以按范围所属学校正读。

  05、家长房产在高新区,孩子户口不在高新区,能在招生范围所属学校上学吗?

  不能确定。房产户口不一致的属于在城区(新城区或老城区)统筹安排上学,不能确定哪一所,要确保孩子按房产范围所属学校就读,建议保持房产户口一致。

  06、有房产,没迁户口,需要办理居住证、购买社保等手续吗?

  不需要,使用房产证和户口本就可参加审核。房产户口不一致的属于在城区(新城区或老城区)统筹安排上学,不能确定哪一所,要确保孩子按房产范围所属学校就读,建议保持房产户口一致。

  07、租住在高新区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子女需要什么条件才可以登记入学?

  2022年秋季起,在高新区办理外来务工经商租住人员子女新生入学或转学登记的,需要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外来务工经商租住人员子女”父母至少一方持有高新区公安分局派出所核发的有效期内在高新区的居住证,且已实际居住;

  2.“外来务工经商租住人员子女”父母至少一方有半年以上在暂住地购买社保的证明(个体参保的持半年以上暂住地社保局参保的证明;随高新区用工企业参保的,提供本人在高新区企业参保半年以上的证明);

  3.居住证持有者在高新区的务工或经商证明。(新生入学和转学均需按照高新区公告指定的具体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料审核)

  租住在高新区的,属于在城区(新城区或老城区)内统筹安排上学,不能提前确定哪一所。

  08、申请转学的学生怎样安排入学?

  房产户口一致的申请转学,所属学校能容纳的,学校直接接收转入,无法容纳时,教育主管部门会统筹安排到城区内其它学校上学;房产户口不一致的和租住在高新区的申请转学,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到城区(新城区或老城区)内能容纳的学校上学。

  09、家长房产在学校范围,想迁孩子户口,迁入户口有年限规定吗?

  目前没有这方面的规定。但是,务必按公告审核时间参加现场审核,审核时,学生户籍要在家长房产的地址。

  10、如果统筹安排,可能会安排到哪些学校?

  每年都不能提前确定哪些学校能容纳。一般情况下,尽可能在高新区内安排,高新区无法容纳时,再请市教体局协调安排到老城区(自流井区方向)内有空位的学校就读。

  11、如何申请“公办富余学位”?

  “公办富余学位”是指公办义务段学校完成划片范围内 学生录取和统筹安排的部分安置完毕后还剩余的学位。家长可于 5 月 31 日至 6 月 6 日登录“自贡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查看有富余学位的学校名单及学位数,再根据自身需要进行学位申请。

  12、读自贡市内民办义务段学校的,怎样报名入学?

  每年选择就读市内民办义务段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需在规定时间扫描“四川省<幼升小>或<小升初>招生升学信息管理系统”(简 称“省平台”)二维码进入平台,依次按照

  (1)“填写学生及 家长信息”

  (2)“选择意愿就读区县”

  (3)“选择所属招生类 型”

  (4)“选择报名学校”等步骤完成网上报名工作。民办义务段学校小学毕业生如选择直升本校初中,需在省平台上报名。

  13、被民办学校录取后,完成缴费报到手续的,还可以回原公办学校学位吗?

  被民办学校录取,完成了缴费报到手续的学生,其原划片范围内公办学位不再保留。如放弃民办学校学位重新选择公办学校的,将由户籍或暂住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置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还有不详的可拨打义务段学校招生咨询电话:810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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