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塘厦镇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通告

更新时间:2022-03-30 12:03:38作者:未知

东莞塘厦镇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通告

  为坚决阻断疫情传播,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保障广大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根据国家、省、市有关疫情防控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我镇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暂停聚集性活动。全镇暂停举办所有大型会议、活动、论坛、培训、演出、展销促销等聚集性活动,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暂停人员聚集群众性活动,如广场舞、民俗活动等。

  二、严控重点场所。全镇所有网吧、娱乐场所(KTV、歌舞厅、游艺厅)、演出场所、电影院、健身场所、酒吧、足浴店、洗浴中心、棋牌室、麻将房、桌游室、培训机构等密闭半密闭通风不良场所继续暂停开放。平山社区辖区所有餐饮单位暂停堂食。重点区域周边除了生活必需的生活超市、餐饮类企业(只提供外卖服务)之外,其他店铺暂停营业。所有药店、诊所不得擅自接诊“十大症状”患者,请密切留意并提醒其佩戴口罩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和就诊。

  三、强化重点场所防控措施。平山社区辖区内各类公共场所严格落实防疫要求,入场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50%,健全进场分时段预约制度,引导错峰预约进场,灵活采取限流措施,严格控制进场人员数量,严格执行“测温、扫码、戴口罩”措施,全面加强公共卫生管理和消杀工作。

  四、配合隔离管控。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措施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管控要求,积极配合健康监测等工作,如违反相关规定引发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配合核酸检测。开展核酸检测时,请迅速携带身份证和手机到就近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不按时完成采样,将影响个人征信,可能被赋“黄码”。采样时要遵守采样检测点的现场秩序,落实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距离等防控措施。已被赋“黄码”人员,请做好个人防护并自行前往广东医科大学附属东莞第一医院或东莞三局医院“黄码专区”进行核酸检测。接种了新冠疫苗的市民群众48小时后再进行核酸采样检测。

  六、加强个人防护。市民要树立个人是自己第一健康责任人的意识,坚持“个人防控四要”,即口罩要戴、社交距离要留、个人卫生要做、新冠疫苗要种,坚持做到常通风、常洗手、常消毒、测体温,疫情防控期间应尽量减少外出。市民要密切关注疫情相关信息,如与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应当主动向属地社区、工作单位报备,并配合落实防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应佩戴口罩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和就诊,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严禁恶意造谣传谣、谎报瞒报疫情、发布不实信息。以上疫情管控工作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依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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