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哪些人可以申请?

更新时间:2022-03-30 16:36:33作者:未知

长春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哪些人可以申请?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谁可以申请扣除?

  该项政策的扣除主体是3岁以下婴幼儿的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可以比照执行。

  也就是说,不是孩子亲生父母也可以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但是享受扣除政策的纳税人必须是担任3岁以下婴幼儿监护人的人员。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金额能在父母之间分配吗?

  答:可以。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一人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两人各按照每月500元扣除。这两种分配方式,父母可以根据情况自行选择。

  婴幼儿子女的范围包括哪些?

  答:婴幼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等受到本人监护的3岁以下婴幼儿。

  政策依据:

  国务院印发《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进一步减轻纳税人税收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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