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第57号)

更新时间:2022-04-02 19:53:32作者:佚名

东莞市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第57号)

  当前国内疫情多点散发与局部暴发并存,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面临“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巨大压力。为进一步从严从紧从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现就加强我市有关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强化人员安全有序流动

  广大市民非必要不离莞,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清明假期倡导就地休假,尽量避免或减少出行。确需离莞的,一律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离莞,返莞后须立即向所在单位、村(社区)报告,自觉配合落实相应的健康管理措施。倡导市外来(返)莞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从省外或中高风险所在地级以上市(含地级)、近14天内有本土疫情报告的地区或有明显社区传播风险且对我市输入风险高的涉疫地区旅居史的来(返)莞人员,从风险地区旅居地来(返)莞后立即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告,按市疾控部门发布的重要提醒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二、强化公共场所进出管理

  强化场所码全场景应用,全面扩展至各类重点场所、公共场所、经营场所等,实现“应设尽设”。各类场所主体按规定设置场所码并张贴于入口显眼处,未设置场所码的不得开放或营业。全市所有开放、营业的场所严格落实测温、扫场所码、戴口罩、限流(不超过最大接待能力的75%)等防控措施。

  三、强化聚集性活动疫情防控

  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控全市会议、培训、大型演出、展览展销等大规模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会议、培训等活动,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原则,严格控制人数,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减少聚餐聚会,倡导家庭聚餐聚会不超过10人。市民少出门、不串门、不扎堆、不聚集。

  四、强化祭扫活动疫情防控

  继续暂停市民现场祭扫活动,倡导市民采取家庭追思、线上追思等非现场方式缅怀先人,市民可通过“粤省事”上的“云祭扫”模块进行网络祭扫。恢复时间由民政部门另行通告。

  五、强化四方责任落实

  坚决履行“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切实筑牢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各镇街(园区)、各相关部门和行业等要根据实际和行业特点,完善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并监督落实。各企事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个人要牢固树立“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切实提高疫情防控意识,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规定。

  六、强化个人健康管理

  市民要自觉养成防疫习惯,坚持勤洗手、常清洁、用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减退等不适症状,立即就近就诊,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对违反相关规定引起疫情传播或造成传播风险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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