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古镇实行疫情防控有奖举报的通告

更新时间:2022-04-02 19:57:49作者:佚名

中山古镇实行疫情防控有奖举报的通告

  中山古镇实行疫情防控有奖举报的通告

  为巩固我镇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减少疫情输入扩散风险,即日起,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疫情防控有奖举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举报对象

  (一)近14天内从中高风险地区、本土疫情所在镇街(参照每日最新风险等级地区列表)和境外返回在入境地隔离期满来(返)我镇人员,不在大数据排查推送信息范围内,本人未第一时间按规定向所在村(社区)报备、故意隐瞒旅居史、谎报瞒报的人员、隐瞒健康码为红、黄码人员。

  (二)居家隔离期间私自外出的人员。

  (三)得知为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未在第一时间按规定向所在村(社区)报备和配合落实管控措施的人员。

  (四)截留收治发热病人的个体诊所;未进行实名登记上报购买感冒、退热、咳嗽、腹泻、抗病毒、抗生素(抗菌)等“一退两抗”药品的各大药房、零售药店。

  二、奖励金额

  (一)对未掌握的线索,举报一经查实,每例奖励300元;举报查实且举报对象经筛查诊断为阳性感染者,每例奖励10000元

  (二)同一线索涉及多人举报的,奖励第一举报人。

  三、举报方式及处理方法

  (一)可采取当面报告、电话举报等方式进行举报。举报人应提供举报对象姓名、现居住地址等详细情况。

  (二)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公开举报人相关个人信息。

  (三)对故意隐瞒旅居史导致疫情传播或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四)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举报电话

  古镇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0760-22348896。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至本轮疫情解除后终止。其他未尽事宜由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古镇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1日

本文标签: 疫情  防控  举报人  指挥部  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