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龙港市4月2日发现1例新冠肺炎初筛阳性感染者

更新时间:2022-04-03 09:56:51作者:未知

温州龙港市4月2日发现1例新冠肺炎初筛阳性感染者

  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社会面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告

  4月2日,龙港市发现一例新冠肺炎阳性病例,为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紧急通告如下:

  一、全市广大市民非必要不离开龙港、非必要不出家门;

  二、全市所有学校暂时停课,各类线下培训一律暂停;

  三、全市所有密闭空间的公共场所全部暂时关停,其他公共场所、小区和交通工具严格落实测温、扫“温州防疫码”和“场所码”、戴口罩、消毒等措施并合理控制人员数量;

  四、全市饭店、餐饮取消堂食,鼓励顾客打包带走消费;

  五、全市严格落实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六、全市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参与城市基本运行人员外,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基础上,全力投身到疫情防控工作第一线;

  七、全市范围会议等各类集聚性活动一律取消;

  八、全市经营性公墓、公益性墓地和私坟埋葬点暂停祭扫;

  九、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妨碍疫情防控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十、12345政务热线保持畅通,第一时间处理反馈群众涉疫诉求。

  龙港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2日


  龙港并没有封城 只有高速暂时封闭!

  4月2日下午,龙港高速因疫情防控禁止通行。龙港大桥、瓯南大桥、鳌江四桥等重要防疫要道均采取扫防疫码通行。防疫期间能不外出不要外出。


  关于龙港市发现1例新冠肺炎初筛阳性感染者的通报

  4月2日13时32分,龙港高速路口送检的1份1:10新冠核酸检测混采样本中检测到异常;4月2日18时18分,经龙港市人民医院检测,其中1例初筛结果为阳性。目前正对其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进行紧急排查、并开展核酸采样检测,排查到的人员已纳入管控,已完成接触场所消毒,相应区域已按规范落实管控措施。

  初步流调结果显示,该感染者相关活动轨迹如下:

  3月31日,上午从上海驾车到达瑞安市塘下下高速,走国道开往苍南县金乡镇。中午开货车至金乡镇尼西镜面铝材批发卸货,之后回到龙港市灵龙大道浙江微笑塑业有限公司(余家慕社区余南666号)旁,一直在车上休息未离开。

  4月1日,上午从龙港市浙江微笑塑业有限公司打滴滴(浙CDF2088)至苍南县宜山医院做核酸,后打滴滴(浙CDJ6613)返回龙港微笑塑业。中午驾驶货车从微笑塑业行车至龙港湖振线与海港路路口休息,后走国道至瑞安市阁巷高速路口用餐、休息。晚上从阁巷上高速,到鳌江服务区,当晚在鳌江服务区休息。

  4月2日,上午在龙港高速口下高速,后在现场做核酸,做完核酸之后驾驶货车至龙港湖振线与海港路路口休息,随后到海港路湖前自来水厂附近加油。中午下货车步行至新雅工业区外面路口的流动摊贩点买胡辣汤和烧饼后,回到车上休息。14时30分接到龙港市防控办电话,原地静置。

  请在上述时间段、上述地点与该人员有接触或有轨迹交集的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单位、属地社区或住宿宾馆报告,并配合做好流调及相关健康管理措施,如瞒报、迟报、谎报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请广大市民主动加强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少集聚,积极参加核酸检测,尽快接种新冠疫苗,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屏障。

  龙港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2日

  龙港市防控办电话:0577-68081191

  


  关于一过境洞头货车司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情况通报

  4月2日16时许,洞头区接协查通报,龙港高速路口送检的1份1:10新冠核酸检测混采样本中检测到异常,其中有一货车司机行程轨迹涉及我区。接报后,我区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对其在洞头所涉场地开展调查,并进行临时封闭管理及环境采样、消毒。

  18时35分,该货车司机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现已解除其在洞头所涉场所临时管控。

  请广大市民及时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应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立即前往就近医疗机构进行就诊,就医过程中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洞头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2日


  关于紧急寻找密切接触者的通告(第28号)

  广大市民朋友:

  4月2日18时18分,龙港市发现1例新冠肺炎初筛阳性感染者,经流调,该感染者在我市有活动轨迹。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现将该感染者的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3月31日8时20分从温州市外驾车由瑞安塘下高速口进入我市;8时42分到达塘下镇韩田工业区向东铝业公司(塘下镇赵宅村环镇北路)卸货;9时04分离开该公司前往龙港(未走高速)。

  4月1日16时33分许又进入我市,经瑞安大桥开往上望街道;17时07分到达上望街道开发五路附近,路边停车休息;18时44分下车前往开发六路路边摊吃面;19时08分返回车上;22时18分离开;22时41分从阁巷上高速前往龙港方向。

  请上述时间、地点与该感染者可能有接触或轨迹交叉的人员看到通告后,立即向属地乡镇(街道)防控办报告,并主动配合接受核酸检测及其他健康管理措施。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请广大市民主动加强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少集聚,积极参加核酸检测,尽快接种新冠疫苗,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屏障。

  瑞安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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