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玄武出台应对疫情助企纾困稳定经济发展二十项举措

更新时间:2022-04-06 16:56:27作者:未知

南京玄武出台应对疫情助企纾困稳定经济发展二十项举措

  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力缓解当下疫情冲击,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恢复市场信心、稳定预期,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在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支持政策的基础上,制定《玄武区积极应对疫情助企纾困稳定经济发展二十项举措》。

  一、落实减税降费,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1、加大财政资金投入

  安排区级财政专项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推进各类市场主体提振信心、融合发展,重点支持小微企业纾困解难、稳定就业。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2、缓缴减免各类税费

  全面落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暂停预缴增值税有关政策规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征“六税两费”。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免征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承担商品储备政策性业务的企业自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零售等行业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免征收2022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其他行业纳税人生产经营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

  (责任单位:区税务局、区财政局)

  3、加大税费抵扣力度

  我区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按照单位价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凡符合条件的创投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对其投资的初创科技型企业,按投资额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责任单位:区税务局、区财政局、区科技局)

  4、减轻企业房租负担

  对承租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包括全资、控股和实际控制企业)国有房产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3个月租金,如列为中高风险地区延长减免3个月租金。减半收取餐饮业的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和监督检验收费。

  (责任单位:区国资办、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

  二、强化援企稳岗,助力企业纾困解难

  5、缓解企业社保压力

  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保险费率政策,优化社保经办业务流程。失业保险继续阶段性执行用人单位0.5%的缴费比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单位缴费率从9.8%下调为8.8%;区社保经办机构为辖区企业开展“点对点”服务,多渠道扩大网办覆盖率,降低企业运行成本。对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经财政、税务和人社部门认可后,可继续缓缴养老、失业和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税务局、区财政局)

  6、助力企业减负稳岗

  对企业组织职工开展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或项目制培训的,给予相应培训补贴。鼓励街道和社区招聘辖区内因疫情歇业或暂时停业的企业员工参与防疫工作,并给予临时性工作补助。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各街道、徐庄高新区)

  7、降低企业用工成本

  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含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人员)及高级工、技师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保的,可按企业实际缴费金额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对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小微企业,继续全额返还工会经费,截止时间顺延至2022年12月31日。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总工会)

  三、加强金融服务,支持企业稳定发展

  8、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对受疫情影响的住宿餐饮、文化旅游、零售等行业小微企业,在2022年4月1日至6月30日之间向银行申请并取得的新增流动资金贷款,按年化利率1%给予3个月贷款贴息。对融资担保机构开展的1000万元以下、费率不超过1.5%的小微、科技、文化、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担保业务给予奖补。支持融资担保机构为小微企业1000万元以下无抵押、无质押流动资金贷款提供免保费政策性担保服务。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金融监管局、区发改委)

  9、满足企业应急资金需求

  通过政府增信,为受到疫情影响的批零住餐、文化旅游等中小微企业提供“应急贷”。对正常经营2年以上,年销售额达到200万元的,有固定经营场所,正常纳税且无经营处罚记录或失信记录的小微企业,由所在街道、园区推荐,可提供100万元的1年期应急贷款(个体工商户销售额达到100万元,可提供50万元的1年期应急贷款);对前12个月增值税和所得税缴税总额大于1万元,纳税评级为B级(含)以上的企业,可提供纳税总额2-5倍应急贷款。支持银行机构向中小微企业发放循环授信、随借随还贷款,落实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等政策要求。

  (责任单位:区金融监管局、各街道、徐庄高新区)

  10、提供便捷高效融资服务

  提供“线上融”融资服务,针对需要股权融资,或贷款遇到困难的企业,邀请相关股权投资机构或金融机构通过线上视频会议的方式,帮助企业线上对接、线上诊断,提高融资效率。依托“玄武金服”公众号,推出“码上贷”融资服务,企业线上填写基本资料,区内10多家合作银行限时择优推荐金融产品供企业自主选择,银行承诺开辟绿色通道快速审批,审批后3-7日内放款。

  (责任单位:区金融监管局、各街道、徐庄高新区)

  四、聚力消费复苏,推动重点行业发展

  11、推动文旅行业回暖

  紧抓节假日期间消费热点,策划推出特色文旅活动套餐,举办城市休闲旅游节、文化体育惠民等活动;加强夜间及周末文旅市场联动,鼓励夜购、夜食、夜游等夜间消费,提供全时段、全流程文旅消费体验。鼓励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财政支出定额范围内,按程序委托旅行社、酒店等企业承办培训、会议活动,委托餐饮企业提供用餐服务。

  (责任单位:区文旅局、区各相关部门、各街道、徐庄高新区)

  12、助力商贸行业复苏

  支持商贸产业发展,适时开展主题消费促进活动,鼓励线上企业、大型商业综合体、步行街等各类企事业单位开展系列特色促销活动,激发消费活力。支持培育首店首秀、网红打卡等消费新业态,营造消费新场景。对主动减免小微商户租金的商场、商业综合体、商业街区等民营企业,优先予以各类商务发展政策、试点示范项目等方面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商场、商业综合体、商业街区,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增设临时外摆,增加营业面积。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公安分局、区城管局、玄武湖综管办、各街道、徐庄高新区)

  13、保障重点行业从业人员健康安全

  将道路客运驾驶员、进口货物(冷链食品除外)直接接触人员、出租汽车(网约车)驾驶员、零售及餐饮企业员工等群体纳入“应检尽检”信息管理系统,开展定期常态化核酸检测,统筹安排相应资金给予补贴。落实防疫要求,对外地来宁货运车辆实施相应管理措施,最大程度保障运输效率。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卫健委、区建设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各街道、徐庄高新区)

  14、促进新兴产业发展

  围绕软件和信息技术赋能疫情常态化防控,引导企业运用大数据、云计算、5G等技术,加大基础研发投入,推动疫情防控相关产品迭代升级,并积极组织申报数字经济应用新场景,有效促进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鼓励区内生物医药企业,围绕核酸检测和创新药物研发等领域,强化核心技术攻关,加快抢占市场份额,有效带动区域新兴产业快速发展。对获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认定的驻区企业,给予4000元的一次性评价入库奖补。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科技局、区财政局)

  15、增强招商引资质效

  全年举办50场线上+线下招商引资、为企服务活动。升级在线全景产业投资地图,及时发布投资机会;开通直播带看载体专线,根据企业发展扩容需要,精准推介优质载体;开设云上会议室,及时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服务。持续做优“玄武金卡”,兑现服务承诺,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责任单位:区投促局)

  16、强化项目要素保障

  持续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落实“告知承诺制”“拿地即开工”等改革举措;切实保障项目能耗需求,对于省、市、区级重大项目优先保障能耗指标;拓展项目融资渠道,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债券、基础设施REITs试点等多元投资渠道支撑。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规划资源分局、区建设局、区财政局、区金融监管局)

  17、发挥联盟互助作用

  充分发挥我区钟山农业创新发展联盟、硅巷联盟、金融产业协同发展联盟、文旅融合发展联盟、新街口商圈发展联盟、玄武婚庆产业发展联盟、玄武跨境电商联盟等行业协会枢纽作用,为中小微企业牵线搭桥,实现资源信息互享、互通、互利、互惠,组织不同行业类型企业开展互助服务,推动大中小微企业融通发展。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科技局、区金融监管局、区文旅局、区商务局、新街口街道)

  五、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保障水平

  18、提升审批服务效能

  针对各类促消活动,开辟户外消费活动绿色审批通道,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承诺在1-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针对施工许可证办理,推行重大项目服务专员机制+施工许可告知承诺,做到“即来即办”;针对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审批,承诺5个工作日内完成;针对绿色图章办理,承诺1-3个工作日内完成。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建设局、区公安分局、区卫健委、区城管局、玄武湖综管办)

  19、加强企业信用和法律服务

  对受疫情影响产生的轻微失信行为实施信用豁免,及时指导各类失信主体开展信用修复。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组织法律服务团队深入辖区内中小微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推进法律服务产品应用。全面排查涉疫涉企矛盾纠纷,通过非诉解决机制促进纠纷争议化解。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坚持宽严相济和惩教结合的原则,突出行政指导对企业合法合规经营的引导规制作用,依法审慎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司法局)

  20、畅通政策兑现渠道

  加大惠企政策宣传力度,扩大政策覆盖面,提升企业知晓度,确保惠企政策应知尽知;区各相关部门同步制定惠企政策操作细则,明确操作流程、量化标准、执行范围,优化网络申报、政策咨询、免申即享等流程,确保政策能落地、可操作。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各相关部门、各街道、徐庄高新区)

  注: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未特别注明时限的,有效期至 2022年12月31日。国家、省、市出台的相关支持政策,一并遵照执行,如国家和省市出台同类政策,原则上按“取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区各相关部门负责相关政策的解释工作。

  表一:

  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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