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安居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2年第6号)

更新时间:2022-04-06 21:10:29作者:未知

遂宁市安居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2年第6号)

  一、即日起,广大群众非必要不离开安居,确需离开的须持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

  二、即日起,取消演艺活动、体育赛事、坝坝舞等10人以上聚集性活动,继续实行“喜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暂停举办坝坝宴。广大群众要增强防护意识,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的,错峰出行,严格落实戴口罩、测体温、扫码亮码、查验行程卡和核酸检测证明,勤洗手,常通风,做好个人防护,不聚集。

  三、即日起,全区所有棋牌室、麻将馆、茶楼、KTV、网吧、酒吧、电影院、体育馆、健身房、台球厅、洗脚房等娱乐场所暂停营业,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等聚集性密闭场所和宗教场所暂停对外开放。培训机构暂停线下服务。恢复营业和对外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四、全区各药店、诊所、村卫生室暂停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四类药品。对购买感冒发烧药品的人员要立即上报属地或卫生健康、市场监管部门,并引导至就近临时隔离点位等候处置。

  五、省外来(返)安人员要及时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或入住酒店(宾馆)主动报备并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没有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应就近及时进行检测,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不外出,不参加聚集性活动。特别是近14天有本土疫情发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旅居史的,有到疫情发生地参加过方舱医院和隔离点援建的,返安后应第一时间主动报备,严格落实“三天两检”核酸检测、集中或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对故意隐瞒中高风险地区和疫情发生地旅居史、接触史等情况,拒不配合执行防控措施的,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六、以上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已发布通告中与本通告规定冲突的,一律以本通告为准。相关限制性措施解除之日,视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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