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其他县市来(返)宣州人员疫情防控要求

更新时间:2022-04-10 08:44:38作者:未知

宣城市其他县市来(返)宣州人员疫情防控要求

  宣城市其他县市来(返)宣州人员疫情防控要求:

  1.无疫情县市抵宣人员凭“绿码”通行。

  2.有疫情但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的县市抵宣人员,提前报备,做一次核酸检测,结果出来前,不得流动。

  3.划定中高风险地区县市的人员抵宣后按照以下管理:

  ①中、高风险地区和与阳性感染者存在轨迹交集的,一律实行“14+7”的管控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集中隔离前7天每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后7天在第10、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的第2、7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②中、高风险所在县(市)的其他区域来(返)宣人员,一律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在第1、3、7、10、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该通行政策根据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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