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娄底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再次紧急提醒

更新时间:2022-04-11 11:34:59作者:佚名

4月10日娄底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再次紧急提醒

  据国家卫健委通报,4月9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318例,其中上海1006例、吉林242例、浙江16例、广东10例、福建9例、海南6例、山西5例、江苏5例、北京3例、河北3例、江西3例、山东3例、四川2例、陕西2例、辽宁1例、黑龙江1例、湖北1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25037例,其中上海23937例、吉林755例、河北84例、江苏65例、安徽44例、浙江32例、江西26例、山东18例、湖北16例、广东13例、辽宁12例、广西7例、河南5例、新疆5例、山西4例、福建4例、海南3例、云南3例、四川2例、天津1例、黑龙江1例。

  近期,全国疫情呈现点多、面广、频发。4月8日,广州市发生新的本土疫情。4月9日广州市发布将白云区三元里大道1008号鸿盈汇大厦列为中风险地区,并强调存在社区传播风险,且其他有关区域也出现散发疫情。为科学精准防控疫情,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娄底市疾控中心现提醒广大市民朋友:

  一、主动报备行程。近14天以来,从广州市白云区、南沙区、番禺区、从化区和上海市等其他发生本土疫情省份的来(返)娄人员,近21天有境外旅居史,与感染者轨迹有重合交集的人员,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行程卡显示前14天内到达或途径的城市名称标有“*”星号的人员,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备,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配合落实相关防疫措施。对逾期不报、故意隐瞒造成疫情传播的或拒不配合落实健康监测措施等,将依法追究个人法律责任。

  二、合理安排出行。疫情期间应尽量避免出行,减少不必要的人员流动。坚持非必要不出境、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或有病例报告地区所在城市;必须前往的,需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报备,建议最好选择自驾,出行前注意查询目的地防控措施要求,自备充足的个人防护用品及必要的消毒用品,出行途中务必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外省返娄人员需提前2天向当地社区(村)或在湖南省居民健康卡-便民服务-入湘报备中报备,返娄后,应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和工作单位报备相关情况,配合做好各项防控措施。

  三、查验核酸检测证明。有本土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省份的入(返)娄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娄,抵娄后24时之内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自我健康监测14天,建议在第 7 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没有本土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省份的入(返)娄人员也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娄。对上述人员,特别是广州来(返)娄人员,严格落实查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查健康码和行程卡、查核酸检测证明,并督促完成落地核酸检测。

  四、关注健康码变化。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疫情信息和病例活动轨迹,持续关注自己的湖南居民健康码,一旦发现健康码变为红码或黄码,或与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 、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备,按要求配合做好各项防控措施。

  五、落实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鼻塞、流涕、嗅(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必须立即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主动、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就医过程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继续做好个人防护。继续保持随身携带口罩、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文明用餐、咳嗽礼仪、安全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尽量不去人群密集、空气不流通的场所。进入公共场所时,配合做好戴口罩、验码测温、一米线等防疫措施,积极主动配合使用防疫场所码。坚持“人物同防”,尽量避免网购、代购境外及国内有病例报告地区的商品。接收快递时,戴一次性手套,先用75%的酒精或含氯消毒液等喷洒消毒,拆完快递后洗手。

  七、积极接种疫苗。凡符合接种条件的群众请主动到辖区接种单位接种新冠疫苗;年满18周岁已完成全程接种满6个月的请尽快完成加强针接种。60岁以上老人为易感人群,无明显接种禁忌的,请尽快完成全程接种。加强免疫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同源加强免疫或序贯加强免疫。

  请广大市民们以官方媒体、各级政府等官方平台权威发布的疫情信息为准,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恐慌,坚定战胜疫情的信心。

  娄底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4月10日

  原文链接>>>4月10日,娄底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再次紧急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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