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高中生申请资助条件及资助标准一览

更新时间:2022-04-13 00:00:22作者:佚名

湖北高中生申请资助条件及资助标准一览

  湖北高中生申请资助条件及资助标准一览

  (一)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1.资助范围:在全日制高中学校和完全中学的高中部就读,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贫困在校生,可以享受高中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政策。

  2.资助标准: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费用开支。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湖北省具体标准根据受助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分别确定为每生每年3000元、2000元、1500元三档标准。

  自2019年秋季学期开始,建档立卡、低保、孤儿、残疾等特别困难学生按每生每年3000元发放。

  3.申报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品德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同等条件下,对以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评定:农村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残疾学生;低保户家庭学生;其他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二)普通高中免学杂费

  1.资助对象:免学费对象为普通高中(包括在政府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2.资助标准:免学杂费的标准按照省级人民政府及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批准的学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省、市级重点(示范)高中每生每年1800元,一般高中每生每年1260元。民办普通高中免学杂费标准,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普通高中标准执行。

  3.特殊情况:除按每学年集中办理一次外,其他时间接到学生免学杂费申请,也应及时受理、及时认定。

本文标签: 学生  家庭  标准  普通高中  经济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