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姑苏区加强货车驾驶员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工作通知

更新时间:2022-04-14 09:34:35作者:未知

苏州姑苏区加强货车驾驶员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工作通知

  苏州姑苏区关于全面加强货车驾驶员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工作通知

  为加强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压紧压实相关企业、个体工商户、货车驾驶员主体责任,现就货车驾驶员核酸检测的应检尽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登记报备工作

  注册登记在姑苏区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货车驾驶员(指对往来涉疫管控地区保供运输车辆,或其他往来非涉疫管控地区车辆的货车驾驶员)做好报备登记,并按规定频次开展核酸检测。

  注册登记在姑苏区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所属货车驾驶员且实际居住在姑苏区的,由企业、个体工商户督促其驾驶员,登陆“姑苏区货车驾驶员登记报备”报备。报备成功后,在姑苏区就近进行核酸检测。

  注册登记在姑苏区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所属货车驾驶员不居住在姑苏区的,由企业、个体工商户落实其按照实际居住地的相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

  二、严格落实应检尽检

  符合条件的已登记报备货车驾驶员信息,纳入姑苏区“应检尽检”平台。

  货车驾驶员登记报备及其核酸检测结果,作为姑苏区审核“苏货码”的重要依据,未按照规定频次落实“应检尽检”要求的,不予备案审核通过。

  检测范围和频次按照《江苏省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调整部分重点人群“应检尽检”范围和检测频次的通知》(苏疫指办发〔2022〕27号)执行。

  对货车司机“应检尽检”情况,企业、个体工商户承担主体责任,并建立台账备查。每趟次运输任务前,须核验货车司机“应检尽检”情况,未按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的,不得出车。

  对未按通知要求履行主体责任,所属货车驾驶员未如实报备的,暂停企业“苏货码”申请资格;情节严重的,暂停营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或触犯其他法律法规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三、加强应检尽检服务

  注册登记在姑苏区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所属驾驶员且实际居住在姑苏区的,在“姑苏区货车驾驶员登记报备”页面报备完成后,凭“报备凭证”可以在姑苏区就近进行核酸检测,姑苏区各街道(社区)设置的核酸采样点,为其提供就近的免费核酸采样服务。

  四、其他

  该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中央、省、市有最新要求,按上级最新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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