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浦口区永宁街道下辖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共计16名

更新时间:2022-03-22 01:55:03作者:未知

南京市浦口区永宁街道下辖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共计16名

  南京市浦口区永宁街道下辖公办幼儿园招聘公告

  一、招聘条件

  1、具体岗位要求

来源:领航招聘网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行为的人员;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及其他不适宜育儿教育岗位的人员;

  (4)曾因体罚、危害幼儿安全受过处罚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程序与办法

  (南京市浦口区永宁街道办事处有权根据疫情变化调整招聘形式,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1、报名

  (1)此次招聘仅接受报名系统在线报名。应聘者可登入领航招聘网点击“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入口”图标进行报名。(公开招聘报名系统网址:点此进入)

  (2)报名时间:2021年8月5日至2021年8月16日中午12:00。

  (3)报名必须上传的材料:

  ➊ 应聘者在线填写基本信息表;

  ➋ 毕业证书电子照片;

  ➌ 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含二维码);

  ➍ 各岗位招聘条件中要求的资格证书或工作经历证明电子照片(上传至“资格证书”栏或“材料”栏内);

  注:报考101幼儿教师岗已通过考试但尚未领取证书者,需提交合格成绩单,并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证书。

  (4)报名注意事项:

  ➊ 线上系统报名仅可使用电脑端进行报名信息的填写;

  ➋ 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和资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➌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线上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5)报名咨询电话:025-84687320。

  (报名周期内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2、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8月5日至2021年8月17日中午12:00。

  (2)资格初审采取线上审核的形式,严格根据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及任职要求进行审核。应聘者的信息填写错漏、资料上传不全、不符合报考条件及任职要求者均视为资格初审不合格,请应聘者实时自查。

  (3)防疫信息核查。根据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笔试前将对线上初审合格的考生进行防疫信息核查,具体要求以通知为准。防疫信息核查不通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配合完成防疫信息核查的考生,取消考核资格。

  3、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

  (2)资格复审需携带资料、具体时间、地点以复审通知为准。

  4、考核

  (1)考核采用笔试及面试(含技能考核)的方式进行。

  (2)考核内容不指定教材,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以及岗位相关的专业能力等。

  (3)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不足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

  (4)笔试合格线为笔试成绩的50%,笔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无面试资格;面试(含技能考核)合格线为面试总成绩的60%,面试(含技能考核)成绩低于合格线者无聘用资格。

  (5)总成绩将于面试(含技能考核)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在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上公示。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辅导用书,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考试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的组织部门和招聘单位无关。)

  5、体检及考察

  (1)总成绩公示后,根据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拟聘用人员经体检及考察合格后方可录用。

  (2)此次招聘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3)体检及考察不合格或因候选人主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的,可按相应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及考察合格后方可上岗。

  6、公示

  对最终拟聘用人员,在领航招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三、劳动关系与薪酬待遇

  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日期报到,逾期未报到者或不服从分配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在聘期内按照法律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被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进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薪酬待遇参照单位薪酬管理制度,幼儿教师、保健老师岗平均综合年薪不低于9万元/年保育老师岗平均综合年薪不低于6.5万元/年。上述收入包含个人缴纳部分的五险一金,单位缴纳部分不包括在内。

  四、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浦口区永宁街道组织、纪检部门的监督下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本简章由南京市浦口区永宁街道办事处和接受委托的江苏领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共同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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