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安市中考加分政策

更新时间:2022-04-19 18:08:37作者:未知

2022年广安市中考加分政策

  下列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享受加分(或降分录取)政策:

  (1)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

  (2)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简称“三侨生”),加5分。

  (3)烈士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的,在报考学校录取线下降低10%的分值录取。

  (4)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的军人子女等报考普通高中的,在报考学校录取线下降低10%录取;平时荣立二等功、战时荣立三等功的军人子女等报考普通高中的,在报考学校录取线下降低5%录取,平时荣立三等功的军人子女等报考普通高中的,在报考学校录取线下降低3%录取。具体优待办法以《广安市教育局广安市军分区政治部关于印发<广安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政干〔2013〕7号)要求为准。

  (5)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的公安民警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的,在报考学校的录取线下降低10%录取;因公致一至四级伤残的公安民警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的,在报考学校录取线下降低5%录取。具体优待办法以《广安市公安局广安市教育体育局关于转发〈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广公发〔2018〕86号)要求为准。

  (6)烈士、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的,在报考学校的录取线下降低10%录取;因公牺牲、一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含)以上奖励的英雄模范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的,在报考学校的录取线下降低5%录取;平时荣获三等功的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的,在报考学校的录取线下降低3%录取。具体优待办法以《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市贯彻落实四川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实施细则分工方案的通知》(广安府办发〔2020〕53号)要求为准。

  (7)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作出突出贡献(获得市级以上表彰表扬)的医务人员和支援湖北医疗队成员子女优待办法以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引导医务人员在抗疫一线担当作为八条措施〉的通知》(广组通〔2020〕13号)要求为准。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或降分录取)条件,除第1项外,不累加享受照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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