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17时起大连普兰店区解除防范区管理措施

更新时间:2022-04-21 07:49:54作者:未知

4月20日17时起大连普兰店区解除防范区管理措施

  关于有序恢复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通告

  鉴于4月17日区域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为统筹做好我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指挥部研究决定,自4月20日17时起,有序恢复全区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解除防范区管理措施。全区解除防范区管理,恢复常态化疫情防控;取消区域内除安波吴岭服务站以外的所有普通公路检查服务站,保留普兰店区域高速公路服务站。大连市域内车辆取消管控措施,可正常通行;域外来(返)连车辆管控政策不变。

  二、继续做好域外来返人员管理。域外(大连市以外)来返普人员要至少提前24小时向社区(村)报备,通过登录“中国大连”网站疫情防控专栏,或扫描“来连人员自主报备”二维码等方式,向目的地社区(村)进行报备,并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到达后务必24小时内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出来之前,不得到人员密集场所活动,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造成不良后果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三、科学精准防控,分批有序返校复学。4月21日起,全区普通高中三年级和初中三年级恢复线下教学。其他学校和年级的返校复学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再行确定。

  四、重点场所有序恢复营业。公共洗浴、KTV、迪吧厅、麻将馆、棋牌室、密室逃脱类(含剧本杀)游戏场所待市级通知恢复营业后,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要求逐步恢复营业。养老院,福利院、救助站等民政服务机构待市级通知后解除封闭管理。各级各类企业和单位要按照《辽宁省重点公共场所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指南》要求,严格落实人员戴口罩、测温、扫码验码、通风消毒等防疫措施,张贴相关场所疫情防控公示样板,开展风险人员排查管控。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街道要严格落实重点风险人群核酸检测筛查工作,加强对密闭、聚集性公众场所的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排查,做好督查和指导工作。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重大传播隐患的场所要坚决予以关停,直至整改合格后方可开放、营业。

  五、继续发挥“哨点”监测作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强化首诊负责制,严格落实发热门诊患者核酸检测和留观要求,规范医疗机构预检分诊、流行病史问诊、相关信息登记、报告和交接转诊工作。药品零售企业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药品时,要实名登记信息,落实个人风险排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

  六、落实疫情防控个人责任。非必要不购买进口物品或有疫情发生地区的物品。在处理快递物品时,做好个人防护,对外包装进行消毒,在通风有阳光的地方静置一段时间后再拆包取用。坚持科学配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请符合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条件的人员及时按照免疫程序接种疫苗和加强针,完成全程疫苗满6个月的18周岁以上人群也可以选择进行序贯接种来加强免疫。

  大连市普兰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指挥部

  202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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