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科创集团房租减免政策指南

更新时间:2022-04-28 10:02:01作者:佚名

上海浦东科创集团房租减免政策指南

  一、实施主体

  浦东科创集团下属上海张江火炬创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上海智廊置业有限公司、上海慧廊置业有限公司。

  二、适用对象

  减免对象为最终签约承租上海张江火炬创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上海智廊置业有限公司、上海慧廊置业有限公司的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最终承租方”)。

  小微企业参照《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关于印发〈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银发〔2015〕309号)划型标准认定。个体工商户是指营业执照登记类型为“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

  大中型企业集团及下属的子企业、国有企业最终承租经营的,不在本次免租政策适用范围内。

  三、减免期限

  实施主体对最终承租方免除2022年部分租金,分两档执行。

  第一档,普遍免除3个月租金。园区内的最终承租方,2022年免除3个月租金。最终承租方在2022年租期不满一年的,根据租期按比例享受免租。

  第二档,增加免除3个月租金。租赁合同存续期间,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街镇行政区域内的最终承租方,或按有关部门防疫要求被封控、停业、征用房屋的最终承租方,以及全年经营亏损的最终承租方,经出具上述任一证明材料,2022年再免除3个月租金,全年合计可免除6个月租金。最终承租方在2022年租期不满一年的,根据租期按比例享受免租。符合第二档免租条件的最终承租方增加免除金额不超过3个月租金。

  第一档减免工作原则上6月30日前基本完成,第二档减免工作下半年另行通知。

  四、减免方式

  本着高效便捷的原则,实施主体对最终承租方4-6月份的房屋租金直接免除;4-6月份租金已足额缴纳或部分月份已缴纳的,从后续相应月份租金中抵扣,如有涉及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价格变动情形的,房屋租金差额部分不再进行补缴或返还;申请截止日后新签约的最终承租方,自起租日实施减免。

  存在转租行为的房屋,转租方不享受本次房租减免政策,最终承租经营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享受本次房租减免政策。其中,转租方为本市国有企业的,应当与房屋产权方以各自实收的租金为限共同承担减免的租金;转租方为非国有企业的,应当配合房屋产权方及国有企业转租方将减免的租金全部落实到最终承租方,鼓励非国有企业转租方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适当帮扶。

  五、申请与受理

  (一)告知。

  实施主体依照摸底情况,通过公告、电话和网络等形式告知各政策范围内承租方。

  (二)受理。

  1.受理方式:最终承租方先向浦东科创集团受理人提供申请材料扫描件,申请截止日前提供盖章原件。

  申请材料包括:

  (1)房屋租金减免申请书(具体格式见附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4)2021年度财务报表(加盖公章)

  (5)《上海市社会保险费缴纳通知书》(可天眼查截图并加盖公章)

  2.受理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受理,截止2022年5月6日。

  3.受理人:袁磊,联系电话:13916169560(同微信号),电子邮箱:yuanl@spinnotec.com。

  4.监督电话:18917600115,电子邮箱:wangmn@spinnotec.com。

  (三)反馈。减免事项审批通过后,受理人及时书面告知申请承租方,承租方凭告知书、最终承租方确认书办理减免手续;对不符合减免条件的承租方,认真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附件:2022年度浦东科创集团园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减免申请书(请扫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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