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2022年五一疫情防控政策

更新时间:2022-04-28 10:06:32作者:佚名

天水市2022年五一疫情防控政策

  天水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

  近期全国疫情仍处于点多、面广、频发的态势,加之“五一”假期即将来临,人员流动频繁,聚集性活动增多,我市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加大。为防范新冠肺炎疫情输入风险,确保全市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健康、祥和的“五一”假期,现就有关疫情防控事项通告如下:

  一、倡导就地过节。广大市民要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动态信息,倡导就地过节,非必要不离天,不前往疫情省份和省内有本土疫情的地区;确需离天的,要向所在社区和单位报备。

  二、非必要不来天。严格限制中高风险区及所在县区人员来天返天,对中高风险区及所在县区来天返天人员分别落实14天居家隔离和14天集中隔离措施。有疫情的省份来天返天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实行“提前报”“落地查”“落地采”“落地控”和分类管理措施,对红码、黄码人员,继续分别执行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隔离措施;绿码人员(长途货车司机除外)现场进行核酸采样后,由属地县区实行3天隔离留观、间隔24小时进行2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后有序流动。来天人员在抵天前1天须向所在社区(村)、单位、宾馆酒店报备。抵天后7日内不聚餐、不聚会,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对因瞒报、谎报、迟报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三、严控人员聚集。继续暂停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暂停跨省自驾游、自由行旅游活动。坚持“非必要不举办”,严控游园会、文艺演出、展销促销、体育赛事等大型活动,非必要不举办50人以上的线下会议、培训考试等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向属地县区防控办履行报批程序,参加人员须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严控节日聚餐活动,餐馆包厢和堂食消费隔位就座,提倡无接触支付,鼓励外带消费。提倡“婚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要控制规模,5桌以上者须向所在社区、村(居)委会报备,参加人员须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严管重点场所。各类公园、景区景点、影剧院、体育场馆、网吧、游艺厅、KTV、棋牌室、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文化旅游娱乐场所,按75%限流开放。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控制瞬时最高流量,严防人员聚集。汽车站、火车站、商场超市、农贸(集贸)市场、宾馆饭店、文化教育、邮政快递、冷链食品、进口水果等重点单位和场所要严格落实核酸筛查、查码验证、通风消毒、人员疏导等措施,对排查出的异常人员,要就地留观,并报告属地县区防控办及时转运处置。养老福利机构、监所等重点单位要严格实行封闭管理,严防疫情输入。

  五、做好个人防护。广大市民要强化个人防护意识,养成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用公筷、一米线等良好习惯;尽量避免前往人群密集、密闭或通风不良的公共场所。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不适症状,请立即前往发热门诊就诊,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就诊途中全程佩戴口罩,并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积极接种疫苗。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疫情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接种疫苗能够对个体产生有效保护,显著降低感染率、重症率和病亡率,减缓并最终阻断疾病流行。尚未接种、未完成全程接种的市民,请及早就近接种;已完成两针疫苗接种6个月以上的,需接种新冠疫苗加强针。

  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是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的重要举措,是广大市民应尽的义务。广大市民要自觉履行疫情防控责任,主动配合汽车站、火车站、高速出口和交通查验点,落实“两码一证”查验、体温检测、旅居史询问、核酸检测、分类管理等防控措施。对不提前报备或瞒报、谎报、迟报行程信息和不履行个人防控责任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广大市民如发现违反上述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请及时通过市、县(区)、乡镇(街道)监督举报电话进行举报。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天水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27日

本文标签: 疫情  核酸  防控  人员  报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