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数字电视产业基地对于企业疫情减免租金政策

更新时间:2022-05-10 18:58:06作者:未知

上海浦东数字电视产业基地对于企业疫情减免租金政策

  为全力支持企业抗击疫情,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根据上海市政府及浦东新区国资委出台的相关文件,根据对上海数字产业园租户情况进行梳理,并结合公司实际,2022年租金减免公告如下:

  一、实施主体

  上海浦东数字电视产业基地发展有限公司

  二、适用对象

  在上海数字产业园内租赁房屋,并与上海浦东数字电视产业基地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协议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其中:

  1、小微企业参照《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关于印发〈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银发〔2015〕309号)划型标准认定。大中型企业集团及下属的子企业、国有企业最终承租经营的,不在本次免租政策适用范围内。

  2、个体工商户是指营业执照登记类型为“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

  3、若存在转租的,予以实际承租的、符合上述标准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

  4、存在以下情形的承租人不予受理减免租金申请:

  (1)不配合开展本次疫情防控工作的;

  (2)违反租赁合同/协议和物业管理相关规定的。

  三、租金减免方式

  1、对最终承租方免除2022年部分租金,分两档执行。

  第一档,普遍免除3个月租金。最终承租方在2022年租期不满一年的,根据租期按比例享受免租。

  第二档,增加免除3个月租金。租赁合同存续期间,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街镇行政区域内的最终承租方,或按有关部门防疫要求被封控、停业、征用房屋的最终承租方,以及全年经营亏损的最终承租方,经出具上述任一证明材料,2022年再免除3个月租金。最终承租方在2022年租期不满一年的,根据租期按比例享受免租。符合第二档免租条件的最终承租方增加免除金额不超过3个月租金。

  2、本次减免仅减免租金,不减免物业费、停车费等其他费用。

  3、本次减免将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从后续租金中抵扣或者返还等方式实施房租减免。

  四、申请与受理

  1、受理部门:基地公司营运部

  2、受理/咨询联系人电话邮箱:杨彩霞 13917574226邮箱:digitaltv_ycx@126.com

  应晓静 13917208725邮箱:1162802634@qq.com

  3、联系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东三里桥路1018号A座607室

  4、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租金减免申请书原件(附范本);

  租赁合同/协议复印件;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小微企业证明材料;

  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第二档减免另需提供:

  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证明材料,有关部门的封控、停业、征用通知,全年经营亏损等任一证明材料。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均须加盖公章。纸质材料需一式三份。

  5、申请截止时间:第一档减免,申请截止时间:2022年5月5日第二档减免,申请截止时间:2023年1月5日6、受理方式:受疫情影响,为避免人员集聚,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需扫描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digitaltv_ycx@126.com和1162802634@qq.com。

  盖章原件(一式三份)

  于申请截止日前书面递交至上海浦东新区东三里桥路1018号A座607室。

  上海浦东数字电视产业基地发展有限公司

2022年4月5日

  附件:租金减免申请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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