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发布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的通告

更新时间:2022-05-12 15:55:50作者:未知

大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发布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的通告

  关于为大连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的通告

  全市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

  为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关心关爱,并为后续即将开展的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和实现退役军人精准服务保障提供有力数据支撑,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工作部署,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建档立卡对象

  建档立卡对象为全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主要为退役干部、退役士兵、复员军人以及其他优抚对象,包括:

  (一)退役干部

  1.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

  2.军队转业干部(转业军官):

  (1)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转业军官)

  (2)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

  3.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

  4.复员干部(复员军官)

  5.逐月领取退役金的退役军官

  (二)退役士兵

  1.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士官(志愿兵)

  2.以安排工作方式安置的退役士兵:

  (1)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

  (2)自谋职业退役士兵

  (3)灵活就业退役士兵

  3.以自主就业方式安置的退役士兵:

  (1)复员安置的士官和志愿兵

  (2)回乡生产生活的退役士兵

  (3)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4.国家供养的退役士兵

  5.逐月领取退役金的退役军士

  (三)复员军人

  1954年10月31日之前入伍,后经批准从部队复员的人员。

  (四)其他人员

  包括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残疾军人、伤残民兵民工、伤残人民警察、伤残预备役人员、因公伤残人员、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无军籍离退休退职职工等人员。

  二、建档立卡内容

  (一)基本信息

  基础身份信息、家庭成员信息和基本生活状况等内容。如服务对象姓名、身份证号、户籍地、常住地、家庭成员、婚姻、社保、住房、奖惩情况等。

  (二)组织生活和社会活动信息

  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兵支书”基本情况、志愿服务情况等内容。如所在党支部、入党时间、上年度参加组织生活次数、担任“兵支书”情况、参加志愿服务情况等。

  (三)服役信息

  服役情况、职级情况、奖惩情况、特殊地区服役情况等内容。如入伍时间、部队代号、军衔、干部类别、原职级、立功受奖奖项、特殊地区服役情况等。

  (四)安置信息

  退役信息,退役安置情况等内容。如退役时间、退役证件号、安置时间、安置地、安置单位名称等。

  (五)就业创业信息

  就业基本情况、创业情况、未就业情况、就业意向等内容。如就业状态、就业单位、岗位类型、创业企业情况、所属行业、享受扶持政策情况、未就业原因、是否零就业家庭等。

  (六)教育培训信息

  主要登记服务对象服役前和退役后的教育培训情况等内容。如服役前学历情况、退役后是否复学、培训类型、获取证书情况等。

  (七)抚恤优待信息

  抚恤优待情况、残疾情况,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情况等内容。如人员类别、享受优抚待遇情况、残疾等级、残疾证件号、烈士遗属情况、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情况、病故军人遗属情况等。

  (八)褒扬激励信息

  光荣牌悬挂情况、接受慰问情况、荣誉激励情况、受邀参加爱国主义及国防教育活动情况、褒扬宣传情况、公墓安葬意愿情况等内容。如光荣牌悬挂地址、悬挂时间、受邀参加重大庆典和纪念活动情况、走访慰问时间及单位、褒扬宣传方式及内容等。

  (九)帮扶援助信息

  政策保障情况、困难情况、帮扶情况等内容。如服务对象享受帮扶政策情况、困难类型、困难情况说明、帮扶情况记录等。

  三、办理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工作日办理),具体办理时间以各区市县(先导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通知为准。

  四、办理地点

  原则上到户籍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办理。不在户籍地常住,可到常住地(居住1年以上)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办理。具体政策规定可就近向属地各区市县(先导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咨询了解。

  五、办理流程及材料

  (一)建档立卡流程

  办理人可在大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公众号搜索本公告下载相关表格,或到户籍地(常住地)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领取表格(含优待证申领表及关联银行借记卡信息确认书)。根据填表说明或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的指导完成表格填写,同时按要求准备所需证明材料的电子版和原件,递交至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根据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具体安排,到所在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进行拍照或信息录入,完成建档立卡。

  (二)需要提供的材料及要求

  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照片,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进行信息登记:

  1.身份证;

  2.户口簿;

  3.转业证、退伍证、军队离退休证、复员证等;

  4.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消防救援人员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预备役人员、伤残民兵民工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因公伤残人员证等;

  5.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相关证件(烈士、因公牺牲、病故军人遗属提供);立功受奖证件;

  6.应征公民入伍登记表、批准书;

  7.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

  身份证照片规格:大小:20K—40K,格式:JPG(可直接由身份证识读设备读取为标准格式)。

  个人免冠近照规格:大小:20K—50K,分辨率300dpi,规格为352像素(宽)*440像素(高),格式:JPG;标准:近期(一般在6个月内)一寸白底正面免冠证件照。头部占照片尺寸的三分之二,眼睛直视镜头,人像清晰且在相框内水平居中,彩色,无明显畸变。

  其他证件照片规格:大小:300K以下,格式:JPG。所有证件照片应登记证件上具有个人情况和证件内容的信息页。

  特此通告。

  附件:

  1.退役军人基础电子档案信息表.docx

  2.其他优抚对象基础电子档案信息表.docx

  3.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表(本人).docx

  4.优待证关联银行借记卡信息确认书(本人).doc

  5.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表(监护人).docx

  6.优待证关联银行借记卡信息确认书(监护人).doc

  7.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表(代办人).docx

  8.优待证关联银行借记卡信息确认书(代办人).doc

  大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4月26日

本文标签: 军人  情况  遗属  优待证  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