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农村自建房面积政策规定

更新时间:2022-05-18 17:39:24作者:佚名

湖南农村自建房面积政策规定

  湖南省住建局新发布《湖南省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指导手册》,其中对于农村自建房面积作出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每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且应符合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

  每户宅基地占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规定的标准:

  (1)涉及占用耕地的,最高不超过130㎡;

  (2)使用耕地以外其他土地的,最高不超过180㎡;

  (3)全部使用村内空闲地和原有宅基地的,最高不超过210㎡。

  建筑层数和高度具体以当地政府的规定为准,建筑层数一般不超过3层。

  注意:建设住房开工前应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农村宅基地批准书》、签订施工合同或协议,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免费完成现场放线,树立公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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