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医疗保险参保指南

更新时间:2022-03-22 10:53:04作者:佚名

呼和浩特医疗保险参保指南


参保条件

城镇居民

(1)男满60周岁及以上、女满55周岁及以上的城镇居民;

(2)本市市区城市或旗县镇中、小学校就读和托幼机构的在册学生和儿童以及非在校的少年儿童;

注: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是指经教育、民政、卫生等部门批准设立的所有托儿所、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含职业高中)、中专、特殊教育学校、技工学校;

(3)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居民;

(4) 具有呼和浩特市城镇户籍,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以下非从业城镇居民。

城镇职工

(1)各类企业(包括在城镇注册和经营的乡镇企业);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3)民办非企业单位;

(4)个体经济组织及其从业人员(8人以上);

(5)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外来务工人员;

(6)灵活就业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单位和人员。

本文标签: 托幼  城镇居民  呼和浩特市  残疾  城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