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岁老人嫖娼被抓,警察花3分钟才将其扶下床,称:真不敢用力动他

更新时间:2022-12-24 08:00:46作者:智慧百科

85岁老人嫖娼被抓,警察花3分钟才将其扶下床,称:真不敢用力动他

一位85岁老人拿着100元去买药,竟然经不过路边上的卖淫女挑逗,把价格谈到80元进行性交易,没想到也就这一次,老人就被捉了个正着。

本以为老人会慌张不已,毕竟这事被捅了出去就“晚节不保”了呀!但没想到当民警现场把老人及卖淫女捉获,并问老人:“年纪这么大了为何还干这种事?”时,他却像习以为常毫无慌乱之感,还慢吞吞地说:“我和那女的没啥关系,你可给我悠着点,把我这老胳膊老腿弄伤了有你们受的。”

这下民警还真不敢怠慢,足足花了三分钟才把这85岁的老汉扶下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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嫖娼一直是国家严厉打击的犯罪行为,因为它给社会带来严重的危害和不良影响,但仍有人抱有侥幸心理一次次的触犯法律,游走在道德边缘不自知。

曾有一位基层民警这样自述过自己的工作:当民警这么多年,抓过的嫖不及取数,但其实没有民警愿意干这个活儿。这个领域都是社会的阴暗角落,招嫖的男人,大多数素质低下。

除了嫖客们素质低下外,还有一个让民警们颇为头疼的问题就是:有些嫖客是上了年纪的老人。

我同学就是一名警察,他告诉我:每次参加抓嫖行动,最害怕的就是在现场抓获老人,特别是年纪在70岁以上的,这些老人其实心里都知道自己违法了,但仗着自己的年纪大了,装聋作哑,甚至不少老人倚老卖老,对民警们出言不逊;而面对这些上年纪的嫖客,就算想第一时间把他们拷回警局,但又考虑到老人身体情况,也不敢太大声去呵斥和教育。

可能很多人对于此事不相信,认为老年人身体各个机能都开始老化了,干不出这么荒唐的事,但事实上能干出这些“晚节不保”事情的老人还真不少,今天就给大家分享一个真实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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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黑龙江一85岁老汉嫖娼被抓,花了3分钟,才被扫黄警察扶下床!

2020年6月初,大庆市萨尔图区会战分局值班民警接到了群众举报称秋林后头的楼房里,有人卖淫嫖娼。

民警接到举报电话后迅速来到了事发地点,在一处居民楼的一楼,民警看到房间窗户大白天窗帘紧闭似有猫腻,于是化装成无业人员,敲开了房门。开门者是一名40多岁的女子,看到是警察后,该女子慌张的准备把门关上,民警快她一步,抢先把门强行推开。

民警进屋后发现房间里有一名衣衫不整的老人,因为老人年事已高,民警一度怀疑举报电话有误,但盘问女子时民警还是发现了异样。

开始这名女子谎称老人是她叔叔,面对民警的提问,女子不仅神情慌张,更是答不出老人姓甚名谁,说话也支支吾吾略有隐瞒,而老人更是一看到民警进屋后,就赶忙想穿衣服,但尝试起身好几次也没有坐起来,还是民警帮着把老人搀扶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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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坐起来后到无所顾忌,直接告诉民警他俩没啥关系,听到此民警明白了,两人在从事非法交易,准备把两人带回警局,最后在民警的帮助下,老人花费了3分钟才下了床。

到警局后,面对民警的指控,两人终于不再隐瞒,如实交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卖淫女今年已经40多岁了,平时在萨尔图区这片干点零活,因为经济条件不佳,觉得从事卖淫“来钱快”,于是就走上了这条不归路。

老人则觉得特别委屈,本来老人兜里装着100元准备去药店买药,在路上遇到了卖淫女搭讪,最终没有经受住诱惑,两人讨价还价一番后,以80元一次的价格达成了协议,没想到只此一次就被民警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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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警方对女子做出了罚款和拘留的处罚,对于老人,因考虑到老人年龄太大,从人性化执法角度考虑,决定拘留不予执行。

据大庆警方介绍,以前警局也处理过高龄男子嫖娼的案件,也有因此事引发严重后果的,比如有老人曾因过度激动,直接在床上发病,被送到抢救室的;也有因价格问题,被卖淫女殴打的。

无论双方是出于什么原因、目的,卖淫嫖娼都是违法的,对社会的影响极其恶劣。

二、嫖娼虽不构成犯罪,但如果涉及以下情节,将面临牢狱之灾。

嫖娼这种事,很多人明明心里知道是违法的,但却一而再再而三的去触犯,特别是近些年来,不仅普通人知法犯法去找失足妇女,连一些娱乐圈明星都去冒着声名狼藉的风险嫖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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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人之所以冒着风险也要去干这种勾当,一是上瘾心理,二是侥幸心理。

因为在我国嫖娼不属于犯罪行为,不会构成犯罪。

嫖娼一般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属于一般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不构成犯罪,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因此很多惯犯经常是“罚了没多久再次被抓”,死不悔改,屡次作案。

但这些惯犯也别高兴太早,如果嫖娼涉及以下情节,可能构成犯罪,会面临着牢狱之灾。

1、嫖娼的对象是未成年人甚至是幼女(年龄不满14周岁),如果明知对方是幼女却依旧与其发生了不正当关系,无论对方是否自愿,都以强奸罪来判。

2、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传染性性病,还依旧要去嫖娼的,以涉嫌故意传播性病定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三、80岁以上的老人嫖娼被抓,会面临什么处罚?

在上面这起案例中,失足妇女因为卖淫被行政拘留并罚款,受到了应有的惩罚,而这位85岁的老汉既没有被拘留也没有被罚款。

看到民警们这样的处理,可能很多朋友不太理解,难道年龄大就可以不拘留吗?难道老人们仗着年龄大就能干一些违法乱纪的事情吗?为什么会这么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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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1条规定:七十周岁以上违法的,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简单来说,卖淫嫖娼属于违法行为,但是如果70周岁以上老人违法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应当进行行政拘留的,可以不执行拘留。

说白了就是:按照流程,我要把你带去派出所做笔录,并告知你违法了,按照法律程序需要关你10天,但是法律考虑到你今年70岁了,我就口头教育警告你一下,以后不要再干这种事了,这次就不拘留你了。

所以,如果嫖客是85岁以上的老人,民警碍于年龄自然也不会去惩罚,最多也是口头教育一番,不会把老人拘留。

四、85岁老人嫖娼被抓后,警察会通知家属来警局接人吗?

2012年5月,福州台江洋中派出所经过缜密调查,摧毁了一个藏匿于居民楼内的卖淫窝点,并当场抓获了涉嫌卖淫嫖娼的违法人员三男三女,令民警们颇为震惊的是,其中一名嫖客竟然是一位八旬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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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让人感到无语和毁三观的是,与这名老人进行不正当交易的也是一名高龄卖淫女,今年已经62岁了。

据当时办案的民警称:这是他们打击卖淫嫖娼以来,抓获的年龄最高的嫖客和卖淫女。

当时这名老嫖客被抓后,哭着求民警不要告诉他的儿女,直呼自己晚节不保,并对自己的不检点的行为深感羞愧。

我们都知道嫖娼是违法的,被警察们当场抓住,脸上也是不光彩的,很多网友们都特别支持“警察通知嫖客家人来警局领人”的这种操作,让这群人长个记性,免得以后再去做这种伤风败俗的事情。

那么,如果85岁老人嫖娼被抓进派出所,警方会通知其家人吗?

答案:如果不执行拘留,则不会通知家人。

但是如果老人出现一些身体状况,比如情绪激动导致的身体出现不舒服情况、在派出所不承认错误跟民警们发生冲突等,则会通知家人来带老人回家。

除此之外,如果跟老人交易的失足妇女是未成年人,并且老人明知对方是未成年人却依旧跟其发生关系,那么此时老人行为不单单是简单的嫖娼了,而是实打实的犯罪了,这时,警方就需要通知老人家属前来派出所做调查。

五、面对家中老人参与嫖娼,作为家属我们该如何处理?

近些年来,嫖娼人群出现了“老年化”趋势,有些老人熟知法律法规,知道有些法律不会对老年人怎样,就开始知法犯法,在某些老年圈里,甚至开始流行“夕阳红风流”,故意去干一些违法乱纪、伤风败德的事情,所以老人嫖娼的新闻屡见不鲜。

而一些非法娱乐场所也瞄准了这群老年人,这群老年人别看身体不行,但消费能力一点不比年轻人弱,很多老年人都是退休人员,手上有足够的养老金和退休金,于是这些非法场所打着“养身保健按摩”的名义招揽老年人,直到老人身体被掏空。

那么,作为家属如果发现家中老年人参与嫖娼时,我们该怎么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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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一部分老年人是心理上感觉比较孤单,晚年生活没人陪伴,最初可能是想找一个异性陪着说说话,后来经受不住诱惑误入歧途。

如果是这种情况,儿女们应该尽量抽空多陪陪老人,常回家看看,如果实在没时间,也可以给老人买一只宠物来陪伴他们。

2、还有一部分老人可能早年离异或丧偶,年纪大了就产生了想找后老伴儿的想法,身边没有合适的,又想要解决生理需要,就去找了失足妇女。

这种情况,儿女们可以帮老人在生活中牵牵红线,给老人找一个伴儿,现在网上有很多关于老年人相亲的节目,儿女们可以帮老人们多留意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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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另一部分老人就是纯属闲的没事做,身边要有一些不正经的朋友一介绍,就忍不住跟着一起参与其中。

对于这种情况,做儿女的首先要严厉批评教育,必须要让老人意识到嫖娼行为不正确且不安全,容易引发各种传染病,有害身体健康,其次要让老人远离不良朋友,如果老人无事可做,可让其参加登山、跳舞、练习书法等有益身心的活动。

虽然在我国法律上对于85岁老人嫖娼,警方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但不代表老人们就能借此无视法律,为所欲为。

老年人应该给后代做一个好的榜样,不能知法犯法,在干这些事情前,应该考虑清楚,一旦被家人和身边的亲朋好友知道自己干的龌蹉事,一定会在今后的生活中被人指指点点,说三道四,那可真的就是“晚节不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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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爷的黄

今年66岁的老于,是初中退休教师,教书30多年退休。

妻子去世,儿子也有了自己的家,孤身一人的他便想找个伴儿。

给人介绍,认识了63岁的老太太秀梅(化名),女方要求先给一万彩礼,又要求一月给她1500。

老于当即给了彩礼,又说每月给秀梅2000。自己一月退休工资5500,他说再给秀梅5000。

但是两人相处10天左右,秀梅就不告而别地走了,上述说的这些钱也都带走了。

老于说,前后总共给了她1.8万元,连给介绍人老陈的钱、一共得过两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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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理说,老于的条件很好,身体健康,不抽烟不喝酒,长相算不上好,但也周正。

邻里关系和谐,邻居赞不绝口,还发表过不少诗歌和文章,出书养生书籍,有文化,有才华,咋看咋不错。

而且他退休后还没闲着,拿着祖传秘方开了一家诊所,一月也得有好几千的收入。

老于一个人的生活太冷清,又孤独,想找个知冷知热的老伴,给他做做饭,洗洗涮涮,结果才没几天,这段关系就出问题了。

尽管他诚意十足,却没能留住秀梅,老于想不通哪里出的问题,觉得自己是遇到骗婚了,所以找到了记者,想要拿回自己给出去的那些钱。

费了好一番周折,找不到秀梅的家,调解员只好电话联系,但秀梅在电话里表示:事情已经了结了,自己跟老于签过协议,两人分手时,她已退还了7000元。

但这事老于隐瞒了下来,秀梅说出来,老于才拿出协议,随即又表示秀梅还欠他1.25万元。

可是找不到人,只能再次电话联系,秀梅和女儿显然很生气,在电话里气愤表示是老于反悔,所以才没完没了,而她们手里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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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大妈的噩梦

调解员约了双方见面,秀梅道出真相,说自己在老于家呆了13天,夜里基本都没怎么睡觉,说老于太不靠谱。

最初她只是想给老于当保姆,经媒人劝说才尝试在一起生活。可是老于看起来收入高,但是特别节约,做饭米都不让多放一点,表现近乎苛刻。

说到给她的钱,她表示总共就拿了老于1.1万元,后来走时给退回去7000。

可老头却说后来一次给了2000,再一次给了5000,秀梅不承认,老于不松口。

双方各执一词,说到激烈就吵起来了,秀梅话锋一转问:“那你说我们到底同没同居?”

老头不出声,秀梅女儿补问一句:“你对我妈有没有性侵犯行为?”

两方因此争吵,只能分开询问,秀梅这才道出真相,她表示本来是说不出口的事,但是闹到这个状况,只能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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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梅表示,自己从老于那里走后,一直还在输液看病。而她没有退回去的4000,就是协商好自己看病用的。

而这个病,就是老于导致的,秀梅说:“他一天就寻思那一个事,我一见到他我就害怕。我在厨房的单人床上睡,早上两点多钟被老于叫到他床上去,给人整得心都哆嗦……”

秀梅实在没办法继续相处,一天也没办法将就,才退了钱回去了。

女儿发现她走路不正常,才带到医院看病,结果诊断为:阴道撕裂。

这让女儿十分气愤,本想找老于要个说法,母亲却息事宁人,没想到老于反而倒打一耙来要钱。

后来只能在调解员的劝说下,双方都选择“算了”。然而具体细节和真相到底如何?谁对谁错?谁说的更真实?我们不得而知,只是看了这场闹剧后,感触颇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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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老年人在一起,更应该慢一点

有人说,人生中最重要也最难的事是选择。

这话还真不为过,用到男女关系选对象这一点上,也很贴切。

选择对象这事,关系着你此后的人生走向,甚至关系着你整个人生历程。

所以谨慎对待这事,是很有必要的。

所以,老年人交往处对象,也要谨慎一点,不要太仓促,不要太快在一起。

多了解一下、多考虑一下再做决定,否则只能带来伤害、损失,麻烦之类的负面问题。

或许上文事件中的大妈,觉得彼此都60多岁的人了,在一起无非是搭伙做个伴。

她考虑到的复杂面、可能最多也就是像保姆一样跟大爷一起生活,做饭洗衣收拾家,做他的后盾。

闲了或有心情了,聊个天,解个寂寞,没想到大爷的需求不止这些。

虽然大爷交往前也只说到有个知冷知热的伴,但是显然他的要求还不止这些。

而这样的要求在一起之前没说清楚,才导致了后来这些尴尬和麻烦的问题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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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诗人李咸用在《古意论交》中说:择友如淘金,沙尽不得宝。

有人理解为:选择适合自己的朋友就像在众多沙砾中淘金,如果过于挑剔,想把一粒粒金子找出来,却不想留下一粒沙,恐怕就得不到什么好朋友了。

这样说有道理,但是交朋友跟选对象还是有区别的,多数时候,朋友交错了,不来往就行。

但是对象选错了,那可就很麻烦。所以说,把择偶当成淘金也不为过,反而是一种对自己和对方都负责的态度。

如果说年轻人更勇于试错,那么老年人在这方面其实更应该慢一点。

相亲或经人介绍后就马上在一起生活,的确有些冒险。

当然,这样的情况也是个例,表面上也看不出来,只有真的住在一起了才能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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